兰州新区瑞岭观樾一品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新区瑞岭观樾一品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瑞岭观樾一品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24******J-********-******-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瑞岭观樾一品项目(一期)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新经审备〔2024〕1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 备案证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瑞岭观樾一品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1.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纬十二路南,经十一路以东,纬十路以北,经十二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面积约*****平方米,居住总户数806户,配套建设幼儿园(12班)、文化活动中心、地下车库(含人防)等其配套设施。
2.1.3 项目总投资:*****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09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6 月 30 日
2.1.5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2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除正式用电深化设计以外所有专业)及施工阶段、保修阶段配合服务等工作,工程设计须满足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经济限额指标要求,设计限额指标详见项目技术指标控制表和项目经济指标控制表(附件1-附表1)。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的份数及时限以中标后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招标人有权利对主要材料进行品牌范围限定或进行甲控管理。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含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工程。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移交、调试及试运行等后续服务,负责质保期内的维修、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绿化养护及售后等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
注:工程总承包单位须按照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不要求 ;
3.3.2 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
3.4 其他:
3.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4.2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4.3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4.5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6 财务及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财务报告、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的说明。
3.4.7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招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5.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5.4.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5.5.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5.6.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bidd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编制工具使用交易通市政房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www.ejiaoyi.vip.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09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前上传。
5.3 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4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地点:招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开标厅,网上开标网址为(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agency-login),投标人开标网址为投标文件递交网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瑞岭雅苑44#楼
联系人:焦对萍
联系电话:182********4591
监督电话:0931-*******


2024 年 6 月 7 日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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