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4-SN-QC-ZC-FW-0558.

项目名称: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游泳池均于于2024年7月30日前结束,其他各部分均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2: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3: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4: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5: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6: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共场所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二次供水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餐饮具消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学校综合评价(中小 学校及高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5(现制现售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6(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共场所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二次供水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餐饮具消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4(学校综合评价(中小 学校及高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5(现制现售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6(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8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

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仪凤巷路口西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沈肖楠、史肖霞

电话:029-********-821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标签: 卫生监督 双随机 计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