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管道土建及安装三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
650*****010********)已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混合制,招标人为泽普县淼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1、水源工程:在桐安乡干 渠 0+150 新建节制分水闸1座、新建沉沙调蓄池引水暗渠 5.59km,为 DN1500 钢筋混凝土II级管、 新建沉沙调蓄池 1座、总容积160万m3;2、水厂工程:对供水总厂进行扩建、新增水处理规模 4 万m3/天、现有水厂的水处理设 施予以保留并利用。新建南线配水站1座,其中清水池容 积 4000m3。对蒙鲁克配水站进行扩建,其中清水池容积 2000m3;3、输配水管道工程:总长 35.63km、管径为 DN400 -DN800(其中PE 管8.78km,涂塑钢管 26.85km ); 4、 自动化系统工程:1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管道土建及安装三标
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管道土建及安装三标段(主干管16+180-26+500、东干管0+000-3+690)”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水主干管道10.32km及附属建筑物,管道起点位于16+180桩号,终点位于26+500桩号。管道采用DN700的涂塑钢管,总长10.32km。 新建东干管4.16km及附属建筑物,桩号0+000-3+690(其中,蒙鲁克水厂至依克苏乡0.47km的连接管道与东干管共用一个管沟),起点位于输水主干管桩号21+871.45,终点位于蒙鲁克水厂,管径为DN250-DN400,均为PE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6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网站上被列入失信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08日到 2024年06月28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8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帮助中心;2.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相关文件;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5.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3日历天;7.建设地点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8.招标条件补充:本项目已经泽发改备案[2023]4号批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淼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喀什泽普县北新街17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
联 系 人:阿地力江 | 联 系 人:赵悦 |
电 话:166*****154 | 电 话:158*****933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