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村至昌盛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朝阳村至昌盛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饶河县朝阳村至昌盛村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朝阳村至昌盛村公路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16]150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双路字[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河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饶河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饶河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2规模:路线全长10.3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2.3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2016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构造物工程。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

起讫桩号

标段里程(km)

说明

S1

K0+000~K10+300

10.3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要求:安全生产无事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条目

名称

具体条件

3.1.1

资质等级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申请人注册资金的5倍不小于所申请标段投标报价。

(2) 过去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曾成功累计完成了10公里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在最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在最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在最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中,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在最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中,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要求: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具有公路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及项目总工备选人要求: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工程师(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否决。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采用合格制的审查办法;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6日至2016710日,每日900分至1130分,1330分至1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安街西综合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都须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现场踏勘,2016年7月11日15时前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6年7月11日15:00前以书面方式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HLYGCZB@163.com,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6年7月12日15:00前发送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将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确认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HLYGCZ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本单位名称)。投标人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727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凯撒大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厅(佳木斯向阳区长安路739号)。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标段20万元,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7月22日11时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饶河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饶河县通江街57号

办公地址:

佳木斯市永安街综合楼

邮政编码:

155700

邮政编码:

154002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36*****987

传 真:

****-*******

传 真:

****-******* 136*****605

联 系 人:

耿晓杰    

联 系 人:

范玉梅 季兆庆       


日 期:2016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兴盛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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