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购/资审公告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购/资审公告招标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1.4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智慧化升级项目,包括升级8处市际卡口为具备采集驾乘人员特征信息的高清车辆卡口;在国省道县际和农村地区重要点位,建设具备采集驾乘人员特征信息的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为交警执法站配置多用途集成式的智能化单警装备;为农村地区交警大队装备基于警用无人机的视频调度系统。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谈判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报价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适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0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704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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