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四批)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9-********-****55-9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四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附近和东岗车辆段内,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东岗车辆段内。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JD-SC-35

车辆基地通用设备、定临修及以下设备项目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地通用设备、定临修及以下设备等,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JD-SC-36

机加工设备、救援设备、工建车间设备、供电车间设备及机电车间设备项目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加工设备、救援设备、工建车间设备、供电车间设备及机电车间设备等,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JD-SC-37

自动化立体仓储项目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JD-SC-38

电力蓄电池轨道牵引车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蓄电池轨道牵引车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JD-SC-35及JD-SC-36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须按照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2.3 交货期

各标段设备的具体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具体进度进行调整。

2.4 交货地点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岗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JD-SC-35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1.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的采购清单或采购订单等能体现双方交易货物的材料均属于有效供货合同)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且自2011年(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必须加盖用户公章,用户公章可以是地铁建设或运营单位及其子、分公司的单位公章、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或2013年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度或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1.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1.6 投标人所投静调电源柜的制造商对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JD-SC-35和JD-SC-36)综合评分排名为第一名时,则只能选择其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推荐由其投标报价较小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3.2 JD-SC-36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2.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的采购清单或采购订单等能体现双方交易货物的材料均属于有效供货合同)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且自2011年(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必须加盖用户公章,用户公章可以是地铁建设或运营单位及其子、分公司的单位公章、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3.2.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或2013年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度或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2.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6投标人所投变电二次检测车(车载式高压试验车)的制造商对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JD-SC-35和JD-SC-36)综合评分排名为第一名时,则只能选择其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推荐由其投标报价较小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3.3 JD-SC-37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的制造商。

3.3.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的采购清单或采购订单等能体现双方交易货物的材料均属于有效供货合同)

3.3.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或2013年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度或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3.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JD-SC-38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4.2 投标人须是所投电力蓄电池轨道牵引车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或2013年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度或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4.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4.7制造商对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6日20时至2016年7月 11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牛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31-*******

传真:0931-*******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2016年 7月5日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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