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用房施工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用房施工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代码:****************00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1
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用房施工项目
采购联系人:柳处长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沧州市 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


日期:2016-07-0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黄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冀英 ****-*******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政用房施工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用房施工项目包括:二标段室外路面、室外台阶、主楼雨棚处地面改造、室外雨水管、电线套管改造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新增配楼餐厅楼顶漏水及院内地下车库阳光雨篷工程。三标段东光基地主楼装修、食堂装修、室外路面、室外台阶、大门等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新增围墙加高、抹灰、真石漆,遥控钢板铁门,庭院地面拆除硬化,围墙外绿化清除回填新土,围墙高压安全电网,一楼整体空调,净水设备,洗澡间设备,一楼整体软包等工程。考虑到重新招标程度复杂,影响后续工期,鉴于前期施工是由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也利于工程的连续性与完整性,特申请由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新增部分工程施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通过公示(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4日)无质疑。符合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90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07-05至2016-07-0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浮阳北大道12号
采购文件售价:60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沧州市浮阳北大道12号

公示期限:2016-06-28至2016-07-04
财政部门地址:沧州市解放路
项目联系人:闫冀英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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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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