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用于承租LED广告屏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用于承租LED广告屏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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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用于承租LED广告屏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由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用于播放曹妃甸形象宣传电视片,广告屏位置要在唐曹高速曹妃甸工业区出口关键位置,经调查,只有唐山市五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属的LED广告屏,位于唐曹高速曹妃甸工业区出口,处于进出工业区的咽喉位置,是进入工业区的第一展示窗口,该公司经政府部门审批,具有广告载体设施的合法性,且附近再无其他同类设施,具有唯一性。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唐山市五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曹妃甸临港工业区服务大厦二层 征求意见期限:2016/07/06 —— 2016/07/12 采购人名称: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23号 采购人邮编:063299 采购人联系方式: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186*****958 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曹妃甸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0632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成宜 155*****598 财政部门地址: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财政部门邮编:063299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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