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太行高速焦作段标3工区缴纳施工诚意金的公告
关于沿太行高速焦作段标3工区缴纳施工诚意金的公告
本项目沿太行高速焦作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交投焦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缴纳诚意金的施工内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软基处置工程,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公告发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
1、项目概况
沿太行高速焦作段是沿太行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项目途经一县三区,起点位于修武县和辉县县界处,顺接沿太行高速新乡段,路线向西南沿太行山前布线,经修武县七贤镇、焦作市马村区、修武西村乡、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止于焦作市王封乡西北,接在建的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起讫桩号为K0+000~K37+336.366,项目全长39.82km,合同总造价45亿元,本项目建设期36个月,预计施工工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为方便管理,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项目经理部划分为4个工区,本公告适用于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
主要工程量如下: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强夯 | ㎡ | |
灰土挤密桩 | m |
本次意向合作项目主要为:软基处置工程一项劳务。
计划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
劳务招标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
2.诚意金事项说明
2.1适用范围和基础额度
(1)适用范围和基础额度见下表(表1):
项目类别 | 单元预估施工总额(万元) | 单元划分 | 诚意金基础额度 (万元) |
软基处置工程 | 729 | 第1单元 | 40 |
2.2资格要求
(1)本次诚意金缴纳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具有与招标内容对应的施工经验和技术人员。
(2)每个意向合作单位缴纳个数应满足以下规定:
在满足资质要求的情况下,一个意向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最多缴纳2个项目类别的诚意金。已在同一个子(分)公司/事业部签订2份履约合同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不接受缴纳诚意金。
(3)对上一年度劳务合作单位年审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审的单位,或不在当年新增合格劳务供方名录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不接受缴纳诚意金。
2.3得分规则
在招标人组织的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各劳务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经合理低价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后,再加上诚意金对应分值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
诚意金对应分值如下:(1)基本分1分,缴纳诚意金基础额度的可得1分,以基础额度的10%递增,每超出基础额度10%加0.1分,上不封顶。
(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有效报价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参标单位按照所缴纳诚意金额度进行加分(没有缴纳诚意金的参标单位不进行加分)并排序,作为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签约合同价采用推荐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投标价。
(3)如表1所示,金额为1个项目类别的缴纳额度,符合缴纳条件的,自行决定缴纳项目类别,并登记在案。意向单位进行劳务投标时仅针对登记在案的项目类别进行加分,不对应的不再进行加分,同时不能进行多项劳务投标使用,如需投标多个施工类别的,需另行缴纳。
没有缴纳诚意金的意向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劳务招标中仍可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但在评审打分后不进行诚意金加分。
2.4、施工诚意金缴纳协议书签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9日-06月11日,每日9:00-12:00,14:30-18: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登记报名并签订《施工诚意金缴纳协议书》。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海洋 联系电话:188*****307
2.5、诚意缴纳
2.5.1每个意向合作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缴纳诚意金,诚意金金额针对各意向合作项目类别自行计算。
2.5.2诚意金必须在2024年06月12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意向人公司法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单位名称、焦作3工区第1单元软基处置工程施工劳务合作诚意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未交诚意金),不受理现金交付。
2.5.3诚邀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高新区中心广场支行
联系人:周海洋(3工区) 联系电话:188*****307
2.6、其他说明
1、诚意金为有意向参与工程施工诚意的表达,除在劳务招标中加分外,不做其他用途。诚意金不作为中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必然条件,应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最终签订合同单位仍以本次招标最终排名确定。如在加分后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按照诚意金到帐时间确定排名。
2、如果意向单位中标,其所缴纳的诚意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管理,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数额多退少补;如果缴纳单位未中标,在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合作诚意金,约定利息为零。
3、劳务招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4、已缴纳诚意金的单位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gcj/)
4.联系方式
见2.4章节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电 话:0371-********
发布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焦作段JZSGTZ-1标3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4年06月09日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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