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总承包采购公告
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总承包采购公告
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1)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含地下管网探测)、设计(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采购(含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施工(含全部土建施工、所有材料及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有设施的整改或拆除,直至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其他事项(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及场地准备、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非标设备的设计审查及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全面管控和负责)等,工程最终须满足使用的所有条件。
(2)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相关工艺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工艺配管图等。
(3)根据某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相关工艺设计,完成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安全设计专篇、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等5项专篇及报告的编制,并配合完成评审。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拆除原203-1厂房后在原址重新建设036产品研制及氟化工科研厂房(203-1子项),用于516和036产品的制备,拆除费用不计入本项目。并配套建设生产及产品储存监控的控制室以及水、暖、电、安防等辅助系统,建设产品储存库(204-2子项)用于产品容器和中间产品容器的暂存。为满足生产运行要求,在厂房周围新建部分道路、外网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新增建筑面积2679m2。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 | 子项号 | 子项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新增建筑面积(m2) |
1 | 203-1 | 036研制及氟化工科研厂房 | 新建厂房用于516和036的制备,配套建设水、暖、电、通信、自控、安防、环保等辅助系统 | 2260 |
控制室 | 新建控制室用于生产及产品储存监控,配套建设水、暖、电、通信、自控、安防、环保等辅助系统 | 139 | ||
2 | 204-2 | 产品储存库 | 新建产品储存库用于产品容器、中间产品容器的储存,设置货架、应急物资柜等,配套建设水、暖、电、通信、自控、安防等辅助系统 | 280 |
3 | 001 | 总平面布置 | 总平面定位、新建道路、室外地面花岗石铺贴、挖填土石方、改造道路、新建部分围墙、绿化等 | / |
4 | 002 | 外网 | 工艺外网、给排水外网、暖通外网、电气外网、通信外网、自控外网、安防外网等 | / |
5 | 合计 | 2679 |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203-1子项(036研制及氟化工科研厂房):新建厂房总长约30.6m,总宽约24.9m,地上三层,一层层高7m,二层层高6m,三层层高6m。建筑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高度为19.6m。建筑占地面积约768m2,建筑面积约2260m2,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原有厂房基础、管线等相关设施拆除、(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自控、安防、环保)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203-1子项(配套控制室):新建建筑总长约15m,总宽约9m,地上一层,建筑物高度为5.6m。建筑占地面积约139㎡,建筑面积约139㎡。配套建筑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自控、安防、环保)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3)204-2产品存储库:新建建筑总长约29.9m,总宽约8.9m,地上一层,建筑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高度为7.1m。建筑占地面积约280m2,建筑面积约280m2,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储存的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5项。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筑工程(含事故应急池)、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自控、安防)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4)室外工程:新建道路、场地平整(含树木砍伐)、花岗石广场、挖填土方、改造原有道路、新砌砖围墙、室外绿化、工艺外网、给排水外网、暖通外网、电气外网、通信外网、自控外网、安防外网等(含设备采购)等。
以上工程内容及规模以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2 项目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其中:
(1)工程勘察:总承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工程勘察。
(2)初步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计划开工时间: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具备移交工艺安装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6)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实体移交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
(7)具备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
2.3 项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2.4 质量要求:
总体工程达到项目批复的功能要求及各项性能指标,各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均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中的标准和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其他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签订和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④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响应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③④或者②③④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响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但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施工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响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或化工工程专业类高级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响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④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响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采购人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体各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无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联合体响应的,所有成员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7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__2024__年 _6月_9_日下午 19 时 00分至_2024_ 年_6_月_14_日上午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应答人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应答人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三经路18号(中核机械生活区内)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天津分部214室,收件人:王青春;电话:022-********(快递外包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
联系人:蔡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王青春
电话:022-********
电子邮件:wangqc@mails.cneic.com.cn
2024年 6月 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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