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房产公开招租

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房产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 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房产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整栋(7层)
租赁面积约(㎡) 8814.55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前三年不变,后两年每年递增5%
装修期限 6个月(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押金 ******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在扬山路与龙潭路交叉口处,四周人口居住集中,繁华度较优,道路通达性好,公交线路多,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出租标的房屋于1998年建设,目前状况为市供水供电接入正常,楼房框架完整,毛墙毛地,门窗、隔墙均已拆除,消防管道已部分敷设。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房屋、门窗等存在漏水、渗水情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8-10
评估机构 徐州冠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3******P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师范大学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写字楼、商场、培训、住宿、健康、金融等合法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合规性及可行性要求: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用途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及设计规范,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项目合规性,承租人须对所有涉及的施工安全负全责,负责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政府、协调周边居民等,若需出租方提供配合工作的,出租方积极配合;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不得借用、挂靠其他主体的资质,经营合同中的签约主体必须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三、具有与经营业态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如涉及)。
四、江苏省内有实际经营或管理的同类或相关实体(提供相关经营合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六、至报名时间前,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责任安全事故的禁止性情形。
八、与江苏师范大学或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管公司因房屋租赁事项产生违约、拖欠出租方租金,并由此与出租方发生诉讼关系并败诉的意向方或意向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如果继续组织本建筑合作经营招标,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商议管理费用等主要条款并签订新的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二、设计改造的基本要求: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自行设计、改造、装修,装修期为六个月。房屋内现存所有物品由承租方负责清理,费用自理。

三、设备配置:所有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由承租方配置、安装,所产生水电气施工、消防设施及验收、排污、办理各类证照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合作经营期内和期满结束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四、承租方对项目装修改造结束前,需将修订的图纸给承租方提供一套备案。

五、承租方在每个合同年度首月一次性缴清本合同年度管理费用,从第三年起,管理费每年按5%递增。

六、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所投入的装修、装饰材料及造型等无偿转入出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前往勘察,费用自理。
联系人:胡明秀 联系电话:137*****952
2.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0 09:00:00 至 2024-06-2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具有与经营业态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如涉及);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近一年(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
(五)江苏省内有实际经营合同;
(六)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屏并加盖公章;
(七)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6-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4、(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t******21_*****.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承租方按照:(1)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2)成交年租金比例交纳租赁费用:(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含5‰比例收取,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以上收费方式按成交金额分档累计计费。)以上标准(1)与(2)之合计数向江苏产权交纳交易手续费用。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标签: 开发区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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