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14破9号关于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苏0114破9号关于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黎华破管字第47号

  南京金奎物流有限公司以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华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黎华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 2月27日作出(2024)苏0114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金奎物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同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114破9号民事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黎华公司共有在册职工11名,截至2024年2月27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报销款,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7,532,904.5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6月25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特此公示。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0日

附:1.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龙律师,130*****331,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国创园36号楼


附件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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