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2301破2号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新2301破2号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3月5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简称“昌吉市法院”)作出(2024)新2301破申2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对债务人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洲人造板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2024)新2301破2号决定,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绿洲人造板公司管理人。
债务人绿洲人造板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和诉讼、执行等不利因素,引发企业停产停业,缺乏流动资金及偿债资金,亟需引入重整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通过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管理、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以期维护、整合企业价值,实现企业重生,逐步解决债务危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管理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特制作本招募公告。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5月12日
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
法定代表人:邹亮文
经营范围:人造板、锯材、木片、单板加工销售;木制品、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其他家具制造销售;钢材、建材及五金产品批发零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其中:邹亮文认缴出资875万元,占比35%;徐德贤认缴出资625万元,占比25%;胡昌舟认缴出资625万元,占比25%;李江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比10%;刘安红认缴出资125万元,占比5%。
二、债务人简介及重整价值分析
绿洲人造板公司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312国道旁,项目建筑面积近*****平方米,具有成套削片、制胶、热磨、热压、砂光等生产线,配套相应的抓木机、装载机、挖掘机、叉车等特种工作车辆,具备生产运营的各项审批手续和条件。绿洲人造板公司于2017年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斥资千万元完成生物质锅炉的改造工作,于2019年投入约2000万元新增生态板、多层板、建筑模板和造纸厂纤维的生产设备,年产纤维板约8万立方米,产值近亿元。绿洲人造板公司主要产品规格有MDF:1220x2440(9-18mm),HDF:1250x2460(8-12mm),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潢、家具制造、车船制造、强化地板等各领域。通过对原料的筛选、加工和深加工后剩余的木屑、边角废料可作为生物质锅炉的燃料使用,从而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满足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产品的互补利用。
我国是缺林少材国家之一,木材供应缺口大量依赖进口,是仅次于石油和钢铁的第三用汇行业。近年来,随着建筑装饰和家具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木材需求量急剧增长,木材供应的缺口越来越突出。发展人造板工业有利于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是节约木材资源的重要途径。人造板行业整体,特别是新疆的人造板行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市场需求量巨大,前景广阔。
作为纤维板、生态板为主导产品的绿洲人造板公司,地处新疆北坡经济带乌昌中心,区位优势明显,基于木材原料收集便利性和产品市场消纳性,地域成本竞争优势明显,且绿洲人造板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为主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循环经济项目,同时“天山绿洲”品牌在疆内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也有较好的销售网络和成熟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企业重整价值较高。
三、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投资保证金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申报审核情况等。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且交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4.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具备本公告公布的招募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共同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报名、投资、实施等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5.本公告系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不具有合同法上要约的法律效果。
四、招募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提供资信证明与履约能力证明,并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4)同意本招募公告对相关事项和权利义务的安排,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重整投资人。
五、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4.上述文件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
(二)交纳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至迟于投资意向书提交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及时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如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所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通过后纳入其应付的重整资金并等额折抵。如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后,有权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应及时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并自交纳投资保证金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其中应包括投资总金额、经营方案、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职工安置等内容。
(四)遴选重整投资人
在昌吉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管理人针对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意向投资人的履约能力、是否有利于重整、是否有利于债权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审查,及时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对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送达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通知;对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告知并无息退还其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管理人参照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拟定《重整投资协议》,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至迟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裁定批准通过后的重整计划。
六、其他
1.本公告由绿洲人造板公司管理人组织实施,昌吉市人民法院监督。
2.本公告发布后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昌吉市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公告,且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3.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后严重违反本公告有关事项和权利义务安排的,管理人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本公告由绿洲人造板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5.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意向投资人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及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诚挚欢迎社会各方人士前来考察洽谈,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人招募。
管理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2A座4层、7层、12层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人:穆百尊、刘鹏,手机:131*****080、152*****953
特此公告
新疆绿洲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