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海煤化炼焦一车间装煤车托煤板底梁等维修施工项目竞价谈判公告

浩海煤化炼焦一车间装煤车托煤板底梁等维修施工项目竞价谈判公告

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炼焦一车间装煤车托煤板底梁等维修施工项目

竞价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东镇

项 目 名称:炼焦一车间装煤车托煤板底梁等维修施工

项 目 编号:HHMH-ZB2024-06-07-04

一、招标条件

本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炼焦一车间装煤车托煤板底梁等维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预估******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炼焦一车间装煤车煤箱底梁腐蚀磨损严重,镶条底及侧板腐蚀较薄,难以承载托煤板重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两台装煤车进行维修。报名参与的公司应到现场确定具体工作范围及供货规格数量,确保报价的全面与合理。包括制造、运输、技术文件的提供,拆旧装新、运行调试等工作。

维修内容及材料备件

1、托煤板下部底梁2套(含衬板、固定螺栓、镶条、链条拖轮等)拆旧装新;

2、前链轮驱动配套柴油机一台(型号:ZS1100、功率:12.1KW、标定转速:2200r/min,包括皮带等)安装调试。

3、前链轮润滑点集中润滑系统一套(包括脚踏式加油泵一台及铜管10米), 安装调试及润滑管路的疏通)。

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1、更换托煤板下部底梁需要现场测量尺寸,保证更换后煤槽底梁外形与现场测绘尺寸相符。大梁采用国标 40C 型(材质:Q235B)槽钢; 28C 型(材质:Q235B)槽钢。40C槽钢和 28C 槽钢连接方式采用铆接结构。

2、衬板采用耐磨衬板(材质:16Mn),立衬板和平衬板尺寸与原设计相符。

3、大梁安装完成后,南北大梁上部必须保证平整,全长水平度误差小于2mm,同一位置南北大梁水平高度误差小于2mm。

4、40C 槽钢和 28C 槽钢连接方式采用铆接结构,铆钉采用铰制孔铆钉,铆钉数量,尺寸按原设计制作。槽钢中间加筋板,筋板厚度不小于 20mm,相邻两块筋板的中心距为 50±5cm。

5、托煤板、大梁、大链托辊、大链、后部链轮安装、拆除及后部链轮的保养及铜套更换工作均由施工队完成。

6、大梁更换所需工器具(吊车、电焊机、千斤顶等)由施工队准备,更换所需材料(氧气、乙炔、焊条等辅材)由施工队全权提供。

执行标准

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和投标方现场测绘图纸进行制造,图纸无要求的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保证维修后的设备满足甲方需求。

本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采用以下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及其它标准:

GB*****《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985《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未列出的标准按国家标准有关规范和相关国际标准执行以上标准和规范均按本技术协议签订时最新版本执行,当上述标准、规范与规定发生矛盾时,按要求严者执行。

三、其他要求

项目地点: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报总价,并列分项明细。

付款方式:本工程施工无预付款、进度款;付款方式为电子承兑。到货后施工单位开具全额13%专用增值税发票,在业主公司财务挂账后,甲方支付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滚动支付总金额6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工期(供货)要求: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到货期为 35 日历天。两台设备同期单独施工,接到甲方通知进场施工的检修工期要求控制三天两夜/台内。检修期间施工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检修完后由车间配合施工队完成设备调试工作。

质保要求: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以招、投标双方共同签署调试报告日期计算)运行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方无偿修理或更换。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响应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且年检情况正常;响应人必须具有承揽该项目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相当的供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材料和资金调剂能力,具备能承担该项目顺利完成所需的资金调配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8时至2024年6月11日18:00时

获取方式:如有意参加本次竞价谈判采购活动,请于6月8日上午8时至2024年6月1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上述第四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hhmhgs@163.com报名,报名通过后浩海煤化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竞价谈判采购文件,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审核通过后的单位将收到浩海煤化竞价谈判采购文件,响应单位根据浩海煤化竞价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15:00分

递交方式: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镇建化园区酒泉路15号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5日15: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镇建化园区酒泉路15号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监督电话:138*****381;监督邮箱:******@qq.com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镇建化园区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937-*******185*****331

技术联系人:王主管 电 话:132*****055

电子邮件:hhmhgs@163.com

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

报名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本次响应联系人

联系人所在部门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注:以上信息作为响应保证金退还依据,请认真填写账号及邮寄地址。

响应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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