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及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招标公告

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及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招标公告



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及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及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20万元

服务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底前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余款在项目内容通过验收或专家审查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采购需求

(一)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1.编制依据

《合肥市总河长令》(第2号)、《幸福河湖评价导则》(DB34/T 4493-2023)、《安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河长办〔2022〕42号)等文件要求。

2.总体要求

(1)实地拍摄制作滁河干渠(蜀山段)幸福河短视频宣传片,包括撰写脚本,配备解说等。视频内容应通过多种视角阐释幸福河湖的丰富内涵,展示河湖建设的精彩瞬间,展现滁河干渠自然风貌等内容。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格式为高清MP4,时长不低于8分钟;

(2)开展滁河干渠(蜀山段)调查现状及相关资料收集,认真梳理分析滁河干渠(蜀山段)现状及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明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与措施清单。完成《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

(3)对照《安徽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试行)》,开展外业调研,收集、审核各相关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整理汇编佐证材料,完成《滁河干渠(蜀山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自评报告》编制工作。同时配合做好上级验收及会务等相关工作。

(二)蜀山区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

1.编制依据

依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蜀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2.总体要求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结合匡河实际情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组织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开展专题研究,完成《蜀山区匡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河长制实施情况、尚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需要提升的内容等,以问题为导向,在客观、全面评估现状的基础上,梳理、复核匡河基本情况,评估总结上一轮方案实施情况,制定现状问题清单、管护目标清单、任务与措施清单、河湖水系图(标注重要临水设施及主要措施布局情况)“三单一图”,在制定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时,应充分结合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措施。同时配合做好方案技术审查及会务等相关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价须知及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供应商的询价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注: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前期调研、外业调查、信息收集、可行性分析、方案确定、计算模拟、报告书印刷费、专家评审费用(含成果验收论证)、相关审批手续和过程费用、相关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图档的输出、税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

五、评审方法

根据价格优先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优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终止询价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询价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导致本次询价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7:30时前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合肥市蜀山区农林水务局712室(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

3.报价资料应包括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5)报价单;(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材料袋统一密封,封面上加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农林水务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农林水务局712室(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

联系人:杨通,0551-********


标签: 实施方案 一河一策 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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