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兴和县张皋35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兴和县张皋35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招标公告
全文共计907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评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兴和县张皋35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建设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八十三号村、二台子村、四美号村、西官村,张皋镇张皋村,鄂尔栋镇南库联村。
联系人: 母泽林
联系电话:152*****403
三、“第三方”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建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东波
联系电话:139*****440
四、项目建设概况
为了完善电网网架结构,满足兴和的用电负荷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新建兴和张皋35kV变电站,规模为:(1)主变压器远期规划2×20MVA,本期新建1×20MVA,电压等级为35/10kV,容量比100%/100%。(2)35kV远期规划出线4回,本期新建1回,远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3)10kV远期规划出线12回,本期新建6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新建兴和张皋-兴和兴旺单回路约17km,新建线路型号LGJ-240/30。
乌兰察布兴和县张皋35kV变电站拟建于兴和县张皋镇北1.1km,输电线路途径张皋镇、城关镇和鄂尔栋镇,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20万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5月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