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我校2024年拟对校内室内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3.项目介绍:装修面积800㎡,主要为拆除、强弱电与水电改造、石膏板吊顶、墙砖铺贴、饰面板安装、地砖铺贴、五金安装、其他杂项等。

4.项目工期:40天。本项目工期不得延误,非发包方原因延误的,由中标方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10天,中标方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发包方也可请他人完成施工,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发包方从中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拆除工程完成、主材进场后,经发包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30%;

第二阶段:项目装修完成、正常投入使用,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75%(此项目付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合同暂定价75%的发票);

第三阶段:经结算审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95%(此项目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剩余款项的发票,即结算价-合同暂定价75%=剩余款项);

第四阶段:剩余结算价5%作为工程质量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贰年满后返还,不计息(此项目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质保金收据)。如投标方不配合完成项目整改,发包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尾款中扣除并根据当时实际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增减。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环保要求。施工时做好现场保护,涂料施工时保证不沾染到门窗玻璃等设施,验收时如未按要求施工,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14:00-15: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装修报名+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相符,投标方于报名当天携带汇款凭证至行政楼116财务办公室换取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为公司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6)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7)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叁份单体6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单)。

(8)不得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勘察时间:2024年6月18日15:40

2.集合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年6月25日9:30-11:00,逾期送达将拒收。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一)标书数量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陆份,其中纸质版正本壹份,纸质版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投标文件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另存一份EXCEL格式的清单文件于U盘中)。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装修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施工保证金的一部分,此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

(三)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四、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一律为综合单价(含税),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校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增加工作量及价款的签证单;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校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校方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校方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校方利益或者对校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1.投标报名、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025-********

2.相关项目咨询:025-********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940******

纳税识别号:********MJ*******Y

八、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校方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投诉电话:025-********

纪检监察邮箱:jiancha@cucn.edu.cn

南京传媒学院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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