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年度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4种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年度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4种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4种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4种物资采购的定商定单价的年度框架招标,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产品生产需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2024-2026年度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4种物资,预计采购量1000吨,预估金额925万元。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4 采购期限及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后7日内。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 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样品检测:供货商在招标文件停售之日起5日内(2024年06月19日17时00分前)将样品及检测报告(制造商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均可,检测报告必须包含“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每一项;检测报告留存大港招标中心作为评标时评定供货商投标的货物是否与样品一致的依据)寄达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创业三路160号大港油田招标中心;收件人:娄军;电话:150*****720),样品数量不少于1公斤,大港招标中心将样品重新编号后寄达招标人进行盲样检测(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寄达),由招标人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评标时由招标人带至评标现场,若检测不合格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供货商投标的货物须与样品保持一致,若招标人未收到供货商提供的样品或投标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将被否决废标。招标人从收到样品到出具检测报告预计需要7日的时间。逾期未寄送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
2.8 质量保修期: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或保换。质量保修期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年。
2.9 安全环保要求:
(1)需要满足绿色采购要求,盛装原材料的包装要完整、不得有破损,并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尽量使用易降解的包装物。
(2)提供货物时,要提供货物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3)运输和储存货物的过程要防止泄露、防治污染、注意安全装卸。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间若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则取消供货资格,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2)为保障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生产需求,采取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分批次进货。
(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每次采购该物资时按照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依据订单的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组织供货,订单和签收单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4)验收方式:
①供应商移交货物时,招标人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按照技术质量要求中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指标要求。产品合格,招标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货物进行无偿更换或退货,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②供货商应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③供应商移交的货物保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若不一致将取消供货资格并做违约处理。
(5)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6)付款条件:按订单逐笔结算,每批货物自货物验收合格后一百二十(120)日,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全额货,付款前卖方向买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订单价格确定方式:订单价格为投标人报价。
苄基三乙基氯化铵订单价格=投标人报价;
聚乙二醇脂肪醇缩合物订单价格=投标人报价;
多羟基醇醛混合配位体订单价格=投标人报价;
二乙醇胺硼酸订单价格=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报价确定后不可更改。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贸易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具有工商局核准颁发“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等类似物资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包含招标物资或类似化工产品业绩,且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若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8分,将投标人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③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2.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2)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投标人提供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相应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8.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电 话:022-******** 手机:166*****55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意见与建议:022-********
2024年06月07日
附件:确认通知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cel文件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文件。
标签: 苄基三乙基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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