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1.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通过技术检测方式,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监测,对监测出的问题进行醒目提醒。2.对安宁市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提供在线事前内容安全检测服务,每年监测字数不低于7500万字,并提供监测字库。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6万元,从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初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吕 鑫 联系电话:0871—********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新媒体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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