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委〔2023〕2号)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共性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我厅按照省委办公厅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厅党组常态化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专门成立绿色发展处,聚力推进农业生态环保工作。

二、农业节水问题(农业用水粗放。沿黄各市用水方式比较粗放,全省引黄灌区27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中,1020万亩未达到节水灌溉要求。)

整改的主要措施:在引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中,增加农田节水灌溉的比重。一是到2021年底新建设农田节水灌溉面积390万亩。二是2022-2025年,每年再新增100万亩左右,到2025年农田节水灌溉比例达80%以上。

工作进展:已完成。沿黄各市农田节水灌溉面积2021年新增427万亩,2022年新增250万亩,2023年新增155万亩,总面积达2512万亩,比例达到93%。

三、农膜回收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实,在部署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工作中放宽要求,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禁用的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仍在普遍销售使用)。

整改的主要措施:开展全省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在济南市、枣庄市实施“废弃农膜回收储贮运网络全覆盖”试点,每1-5万亩覆膜区域建设1处农膜回收站,为全省推广探索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膜回收网络。同时,将违法违规销售农膜行为作为监管重点,纳入到每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整顿农膜市场。

工作进展:序时推进。按时完成全省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摸底调查。在济南、枣庄两市,按照每1-5万亩覆膜区域建设1处回收站点的标准建设固定回收站点。每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把违法违规销售农膜行为作为监管重点进行打击。

四、农药监测数据和测土配方施肥问题(《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有关数据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流于形式)。

整改的主要措施:2022年年底前,全面核查2019年、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农药使用入户调查数据,以及有关县测土配方施肥数据,采取科学选点、精确取样、强化数据复核等措施,修正、剔除失真数据。规范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方法,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土样采集定位专项技术培训,从机制上、技术上,以及从业人员等各个方面,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进展:按时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核查发现的农药调查数据问题、测土配方施肥点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持续推进整改,抓好工作督导和整改销号。从源头和机制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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