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竞价公告

2024年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

项目编号:620*****16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139*****51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1 09:18 -2024-06-14 09:18

采购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2024年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体育组织服务; 描述: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是我省群众业余水平最高健美操赛事,健美操项目因其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项目特点,广泛的参与性和多样性,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湖南省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通用要求:1、2024年湖南省首届健美操冠军赛须经属地体育部门审核评估后组织实施。因字数原因,详情见附件;具体要求:1、内容形式 举办开幕式和正式比赛。 2、数量规模 现场人数通常情况下参与总人数不少于500人。开幕式需组织参赛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媒体代表及嘉宾现场参与。因字数原因,详情见附件;采购需求: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中标内款项(包括要求产生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完成前由中标供应商先行垫付所有款项,本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本次中标款项。 成交供应商要加强绩效管理,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验收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绩效自评报告、资金使用报告、秩序册、宣传资料(视频、图片)、现场满意度调查表等。;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00 -

买家留言:-

附件:2024湖南省健美操冠军赛竞价采购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接采购人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须立即响应并到达指定现场进行处理,遇重大问题或其它不可预见的问题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场地布置、器材、竞赛组织、人工费、活动策划执行费、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宣传设计费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有其他费用产生导致超出费用的,采购人需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费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 开福区 清水塘街道 湖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420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本项目以下技术参数要求,根据电子卖场竞价规则均为核心参数。 (一)组织实施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项目设置、安排赛事活动流程、媒体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保障能力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安全和保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救助、后勤保障等内容,要求方案结构清晰全面,措施到位、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 (三)诚信服务承诺 1.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①承诺拟派人员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人员,且能够提供现场服务。 ②承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及时完成受托工作任务,且保证服务质量。 ③承诺本着负责、热情、周到、公正的原则开展活动,接受省体育局对其服务过程及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格式自拟,但需表述清晰、完整。
商务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本项目两项商务要求,根据电子卖场竞价规则均为核心要求。 (一)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办过体育赛事活动项目业绩2个。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为保证证明材料的公信力,请提供具有清晰媒体标识的宣传资料截图或加盖该活动主办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同一活动的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证明其承办权的行政公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履约能力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5名骨干的工作团队,其中须包括具备体育类相关运动项目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或社体指导员不少于2人(需提供履历表和相关证书等,未提供或少提供视为未响应核心要求)。
供应商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公司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核心参数”和“核心要求”未响应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五)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标签: 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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