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清华一品小区建设项目FEPC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清华一品小区建设项目FEPC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清华一品小区建设项目(F+EPC)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吉市清华一品小区建设项目(F+EPC)监理

项目编号:XJDW-ZB-*******

项目所在地:昌吉市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73.34亩(*****.28㎡),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包含商业建筑面积为*****㎡.其它*****为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地下主要为地下车库及地下室)住宅13栋,剪力墙结构,商业5栋,框架结构。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至5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20日止,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大都会8号楼9楼9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1-6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人到场的提交: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由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方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4.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大都会8号楼9楼9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盛世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81*****37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高峰 电话:130*****860


标签: 清华一品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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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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