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的公告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的公告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采用院内磋商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2、采购预算:******元。

3、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1

2023.1.1—2023.12.31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财务报表审计

2

2023.4.1—2024.3.31 赤峰千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3

2023.1.1—2023.12.31 红山区赤峰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审计

4

2023.1.1—2023.12.31 赤峰雅美齿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5

2023.1.1—2023.12.31 赤峰健安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及要求:每项专项审计完成后一周内出具审计报告,且每项审计项目均需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式6份供我院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提供能完成本项工作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需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若为分所的,须提供总所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授权书,且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

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受到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或两次以上警告;

供应商因不满足以上要求而不能参加磋商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zhaocaiban01@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公司名称+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需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递交下列材料获取院内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6、供应商需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若为分所的,须提供总所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授权书,且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受到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或两次以上警告;(出具相应承诺)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 时00分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4日09 时00分,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接待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详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邮 编:******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6-*******

以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附件.docx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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