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排放源类别 | | 排放量(tCO )2 |
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矿物碳CO 排放量2 | | 409442.67 |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 排放量2 | | 1599.61 |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 外购电力CO 排放量2 | 7741.36 |
| 焚烧发电CO 排放量*2 | -443810.39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 -25026.76 |
信息项 | 生物碳燃烧CO 排放量2 | 654058.41 |
注:焚烧发电产生CO 排放量为负值。2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分工 |
1 | 袁灿灿 | 核查组组长 | 核查工作统筹、文件评审、现场核查 |
2 | 周林杰董淑孟 | 核查组组员 | 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报告编制、资料审阅、现场查看、数据抽样、核查计划制定、数据整理 |
3 | 姚立人 | 技术复核人 | 技术评审 |
4 | 翟宝庆 | 批准人 | 报告批准 |
时间 | 负责部门 | 访谈内容 |
2023.4.8 | 行政办公室 | 企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介绍,各部门运营以及人员对接安排。 |
2023.4.8 | 生产部 | 营业执照、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报表、检定证书等资料的提供。 |
2023.4.8 | 生产部 | 产品产量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的介绍。 |
2023.4.8 | 生产部 | 厂区内主要用能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介绍 |
2023.4.8 | 技术部 | 介绍电力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并提供能源计量器具清单、主要用能设备清单、生产抄表量等 |
2023.4.8 | 采购部 | 提供电力、柴油、天然气、的购进发票以及公司产值、员工人数等资料 |
序号 | 技术评审意见 | 修改情况 |
1 | 基本信息核查请补充地理位置 | 已补充 |
2 | 法人边界排放量汇总表未按指南模板要求编制,请修正 | 已修正 |
核查采信数据来源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月-12月)》 |
交叉数据来源 | 《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年度数据汇总表(2023年)》 |
监测方法 | 人工计数、复核 |
监测频次 | 持续监测 |
记录频次 | 每班次记录,每日统计,每月合计 |
监测设备维护 | 由被核查方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校准,但企业不能提供检定报告。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 |
交叉验证 | (1)核查组汇总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月-12月)》中密封胶的产量数据,并与《工业生产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年度数据汇总表(2023年)》中全年累计数量进行比对,发现结果一致。(2)鉴于《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年度数据汇总表(2023年)》系企业生产台账,核查组认为其统计口径、统计频次更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决定采纳。 |
核查确认的数据 | 年上网电量84599.77万kWh,产值43323.7万元 |
核查结论 | 与《排放报告(初版)》中填报数据相符,符合要求。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工业总产值(现价) | 万元 | 43323.7 |
在岗职工总数 | 人 | 294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322086.2 |
外购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 | 吨标煤 | 5219.73 |
上网电量 | 万kWh | 84599.77 |
排放种类 | 能源/原材料品种 | 排放设施 |
燃料燃烧排放 | 天然气 | 厂区食堂、环保设施使用 |
燃料燃烧排放 | 柴油 | 运输设备 |
燃料燃烧排放 | 润滑油 | 生产设备 |
净购入电力引起的排放 | 电力 | 各类生产、辅助耗电设备 |
数据来源: | 生活垃圾消耗统计表 |
监测方法: | 焚烧炉入炉检测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记录频次: | 每日、每月末汇总 |
监测设备维护: | 1年校验l次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数据缺失 |
数据来源: | 天然气消耗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天然气表 |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
记录频次: | 每日、每月末汇总 | |
监测设备维护: | 2年校验l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数据缺失 | |
交叉核对: |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天然气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2023年度的《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天然气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 |
核查结论 | 核实的天然气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天然气消耗量如下: | |
| 单位 | 2023 |
| 万立方米 | 68.44 |
数据来源: | 柴油消耗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柴油储罐 | |
监测频次: | 每年统计加油量 | |
记录频次: | 按年汇总分类 | |
监测设备维护: | 2年校验l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数据缺失 | |
交叉核对: |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柴油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2023年度的《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柴油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 |
核查结论 | 注:柴油密度为0.84kg/L。 | |
| 核实的柴油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柴油消耗量如下: | |
| 单位 | 2023 |
| t | 69.69 |
数据来源: | 润滑油消耗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润滑油储罐 | |
监测频次: | 每年统计加油量 | |
记录频次: | 按年汇总分类 | |
监测设备维护: | 2年校验l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数据缺失 | |
交叉核对: |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汽油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2023年度的《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汽油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 |
核查结论 | 注:润滑油密度为0.76kg/L | |
| 核实的汽油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汽油消耗量如下: | |
| 单位 | 2023 |
| t | 1.61 |
数据来源: | | 电力消耗月报表 | |
监测方法: | | 统计报表 | |
监测频次: | | 连续监测 | |
记录频次: | | 每日、每月末汇总 | |
监测设备维护: | | 2年校验l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 无数据缺失 | |
交叉核对: |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各种原材料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2023年度的外购电力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 | |
核查结论 | 核实的外购电力消耗量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外购电力消耗量如下: | | |
| 单位 | | 2023 |
| 万kWh | | 1475.67 |
监测设备维护: | | 2年校验l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 无数据缺失 | |
交叉核对: |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上网电量汇总统计表》交叉核对了《发电量统计表》的各种原材料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2023年度的上网电量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 | |
核查结论 | 核实的上网电量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外购电力消耗量如下: | | |
| 单位 | | 2023 |
| 万kWh | | 84599.77 |
| 润滑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
数值 | 98% |
来源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
核查结论 | 受核查方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选取正确。 |
核查结论 | 受核查方汽油碳氧化率选取正确。 |
种类 | 生活垃圾燃烧量(t) | 排放因子(tCO /MWh)2 | 核查确认的排放量(tCO )2 | 排放量(tCO )2 |
| A | B | C=A*B | |
生活垃圾(矿物碳) | 1049852.99 | 0.390 | 409442.67 | 409442.67 |
生活垃圾(生物碳) | 1049852.99 | 0.623 | 654058.41 | 654058.41 |
种类 | 消耗量(t,104Nm3) | 低位发热量(GJ/t,GJ/104Nm3) |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 碳氧化率 | 折算因子 | 排放量(tCO )2 |
| A | B | C | D | E | F=A*B*C*D*E |
柴油 | 69.69 | 44.652 | 0.0202 | 99% | 44/12 | 175.67 |
排放类型 | 核查确认值 | 《排放报告(终稿)》报告值 | 误差 |
单位 | 吨 | 吨 | % |
生活垃圾燃烧排放(tCO )(矿物碳)2 | 409442.67 | 409442.67 | 0 |
生活垃圾燃烧排放(tCO )(生物碳)2 | 654058.41 | 654058.41 | 0 |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 排放量2 | 1599.61 | 1599.61 | 0 |
外购电力CO 排放量2 | 7741.36 | 7741.36 | 0 |
焚烧发电CO 排放量2 | -443810.39 | -443810.39 | 0 |
企业年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合计 | -25026.76 | -25026.76 | 0 |
序号 | 规定要求 | 核查发现 |
1 | 从管理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制定规范性流程性管理文件,明确核算和报告工作的流程。 | 未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未规范性流程性的管理文件。 |
2 | 对排放源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排放占比情况进行排序分级,对不同排放源类别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进行分类管理。 | 还未进行分类管理 |
3 | 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内容包括消耗量、燃料低位发热值等相关参数的监测设备、监测方法及数据监测要求;数据记录、统计汇总分析等数据传递流程;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等计量设备维护要求;并对数据缺失的行为制定措施。注意将每项工作内容形成记录。 | 已定期做好相关的数据记录、统计汇总分析等数据传递流程。但部分计量器具的维护要求还未达到相应要求。 |
4 | 建立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每个参数的数据来源,数据监测记录统计工作流转的时间节点,以及每个节点的相关责任人。 | 初步建立了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未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相关责任人。 |
5 | 在企业内部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通过定期自查方式,进一步确保温 | 未建立 |
| 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 | |
排放源类别 | | 排放量(tCO )2 |
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矿物碳CO 排放量2 | | 409442.67 |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 排放量2 | | 1599.61 |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 排2放 | 外购电力CO 排放量2 | 7741.36 |
| 焚烧发电CO 排放量*2 | -443810.39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 -25026.76 |
信息项 | 生物碳燃烧CO 排放量2 | 654058.41 |
注:焚烧发电产生CO 排放量为负值。2 | | |
序号 | 不符合描述 | 重点排放单位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核查结论 |
l | 无 | 无 | 无 |
2 | / | / | /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盖章):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结论:
核查组通过对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的文件评审和
现场核查,在核查发现得到关闭或澄清之后,核查组认为:杭州临
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报告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数据是
可核查的,且满足核查准则的要求。
经核查,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排放量为:
排放源类别
排放量(tCO2)
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矿物碳CO2排放量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
外购电力CO2排放量
排放
焚烧发电CO2排放量*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信息项
生物碳燃烧CO2排放量
注:焚烧发电产生CO2排放量为负值。
409442.67
1599.61
7741.36
-443810.39
-25026.76
654058.41
经核查,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总排量
为-25026.76tCO2,其中: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矿物碳CO2排放量为
409442.67tCO2,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为1599.61tCO2,外购
电 力 CO2 排 放 量 为 7741.36tCO2 , 焚 烧 发 电 CO2 排 放 量 为
-443810.39tCO2。
2023 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1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目 录
1 概述 ....................................................................................................................................... 4
1.1 核查目的 ..................................................................................................................... 4
1.2 核查范围 ..................................................................................................................... 4
1.3 核查准则 ..................................................................................................................... 5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 7
2.1 核查组安排 ................................................................................................................. 7
2.2 文件评审 ..................................................................................................................... 7
2.3 现场核查 ..................................................................................................................... 7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 8
3. 核查发现 ............................................................................................................................ 10
3.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 10
3.1.1 基本信息 ......................................................................................................... 10
3.1.2 主要生产运营系统 ......................................................................................... 14
3.1.3 主营产品产量 ................................................................................................. 15
3.1.4 主要经营指标 ................................................................................................. 17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 17
3.2.1 法人核算边界 ................................................................................................. 17
3.2.2 地理边界 ......................................................................................................... 19
3.2.3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 20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 20
3.3.1 排放量汇总 ...................................................................................................... 20
3.3.2 直接排放 .......................................................................................................... 21
3.3.3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 .............................................................. 23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 26
3.4.1 直接排放过程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 26
3.4.2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过程中活动数据核查 ......................... 30
3.4.3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 31
3.4.5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 33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 35
3.6 其他核查发现 ........................................................................................................... 37
4. 核查结论 ............................................................................................................................ 38
5. 附件 .................................................................................................................................... 39
附件 1: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 39
2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附件 2 不符合清单: ............................................................................................................. 40
附件 3 支持文件: ................................................................................................................. 41
支持文件 1:营业执照 ............................................................................................ 41
支持文件 2:能源统计报表 .................................................................................... 42
支持文件 3:生产统计汇总 .................................................................................... 43
3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
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2021年2月l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和加快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浙江国发节
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发节能”)受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
限公司绿色工厂的委托,对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以下简
称被核查方)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的目的包
括:
确认被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
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
根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
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被核查方2023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即浙江省杭州市钱
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即
燃料燃烧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引起的排放;生产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
4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
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
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1.3 核查准则
1、《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ISO 14064-1 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
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3、《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2005年中国温室气体
清单研究》
4、《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 (DB11/T 1416—
2017)
6、《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3 )
7、《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384)
8、《天然气能量的测定》(GB/T 22723)
9、《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
10、《SH/T 0656 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
法)》
11、《GB/T 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12、《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
5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相色谱法)》
1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1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2月1日);
1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16、《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
130号);
1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1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
6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根据《省核查指南》要求以及本编制单位内部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本
次核查的核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表2-1所示。
表2-1 核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1
2
3
4
袁灿灿
核查组组长
核查工作统筹、文件评审、现场核查
周林杰
董淑孟
核查组组员
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报告编制、资料审阅、现场查
看、数据抽样、核查计划制定、数据整理
姚立人
技术复核人
技术评审
翟宝庆
批准人
报告批准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3年3月18日收到被核查方提供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
报告(初版)》(以下简称《排放报告(初版)》),并于2023年3月22
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文件评审。包括企业简介、工艺流程、组织机构、能源
统计报表等。核查组在文件评审过程中确认了受核查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是
完整的,并且识别出了现场访问中需特别关注的内容。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成员于2023年4月8日对被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
核查。现场核查按召开见面会、现场主要排放设施及计量器具踏勘、走访
7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企业相关部门核实验证数据信息、召开总结会四个步骤进行。现场主要访
谈对象、访谈内容如表2-2所示。
时间
负责部门
访谈内容
表2-2 现场访谈一览表
2023.4.8
行政办公室 企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介绍,各部门运营以及人员对接安排。
2023.4.8
生产部
证书等资料的提供。
营业执照、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报表、检定
2023.4.8
2023.4.8
生产部
产品产量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的介绍。
生产部
厂区内主要用能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介绍
2023.4.8
技术部
单、主要用能设备清单、生产抄表量等
介绍电力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并提供能源计量器具清
提供电力、柴油、天然气、的购进发票以及公司产值、员工
2023.4.8
采购部
人数等资料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遵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及国家相关最新要
求,并根据文件评审、现场审核发现以及核查组在确认关闭了企业所有不
符合项后,完成数据整理及分析,并编制完成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
告。核查组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核查报告,根据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在提交给核查委托方前经过了独立于核
查组的技术复核人员进行内部的技术复核。技术复核由1名具有相关行业资
质及专业知识的技术复核人员根据第三方独立审核工作程序执行。负责本
次技术评审的人员独立于本次核查组。技术评审意见及修正情况见表2-3所
示。
8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表2-3 技术评审意见及修正情况汇总表
技术评审意见
基本信息核查请补充地理位置
法人边界排放量汇总表未按指南模板要求编制,请修正
序号
1
2
修改情况
已补充
已修正
9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3.1.1 基本信息
核查组对《企业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中的企业基本信息
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被核查方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图》等相关
信息,并与被核查方代表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志伟,营业执照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B02NX2L,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杭州临江环
境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2。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由杭州市环境集团有
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和杭州大江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经营范
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售电、
供汽、供热、供冷及其他再生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垃圾渗滤液、废气、
废渣、噪声治理及污水处理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生活垃
圾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临江环境能源工程项目位于钱塘新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
面积约 312 亩。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5200 吨,年焚烧量 173.3
10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万吨,年并网电量约 7.98 亿度,是全国第二大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负责
处理杭州周边城区生活垃圾,于 2018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12 月完
成 6 炉 3 机建设正式进入调试运行。
企业第三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位于钱塘新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
面积约 169 亩。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置危险废弃物 13 万吨/年,是华东地区
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危废处置项目,于 2019 年 6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12 月
点火试烧。
企业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先后导入质量(ISO9001)、
环境(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OHSAS18000)并
获得了认证。企业围绕节能、环保、绿色、健康展开,在节省经营成本的
同时,也做出了显著的社会贡献。
企业拥有授权专利 12 项,危废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管理省级标准化试点
获得“2022 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此外,企业近年来先后获得“浙
江省无废工厂”、“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杭州市安全
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23 年杭州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等荣誉。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研发人员,致力于固
废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研究突破。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前沿
技术合作,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布袋出口烟气循环用于降低 NOx 浓度关键
技术研发》、《生活垃圾渗滤液高效产沼及沼气入炉高效资源化利用关键
技术研发》、《高热值涉疫垃圾耦合低热值废液回转窑处置关键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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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等多个项目开发,并牵头参与《危险废物化验室建设与运行规范》、《危
险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接收处置规程》等多项标准
制定,占领了国内固废处置领域的技术高地,具备了国内先进企业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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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营业执照如图 3-1 所示。
被核查方组织机构如图 3-2 所示。
图 3-1 企业营业执照
图 3-2 企业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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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主要生产运营系统
企业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属于 D4417 生
物质能发电行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表 3-1 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图
焚烧发电生产系统包括垃圾接收与贮存、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
统、汽轮机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
(1)垃圾接收与贮存:市区生活垃圾由市政垃圾车运输,垃圾运输车
先经汽车衡称重,再沿高架引道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开启垃圾卸料门,将
垃圾卸入密封的垃圾池。垃圾池内的垃圾由设在上方的垃圾抓斗进行搅拌
和抓取投炉。
(2)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工艺由垃圾给料装置、焚烧炉本体、
除渣系统、焚烧炉液压传动系统、点火及辅助燃烧系统、燃烧空气系统等
组成。垃圾进料装置由垃圾给料斗、落料槽和给料器组成,生活垃圾被抓
入给料斗后,经落料槽滑落、由给料器推入焚烧炉炉排干燥段。
(3)余热锅炉系统:每台焚烧炉配设 1 台余热锅炉用于吸收利用垃圾
焚烧产生的热量,生产出汽轮发电机所需的过热蒸汽。余热锅炉拟采用次
14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高压中温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过热蒸汽参数 5.4MPa,450℃。
(4)汽轮机系统:来自锅炉的主蒸汽进入汽轮机蒸汽室,在调节阀的
作用下进入汽轮机通流部分做功,乏汽排入凝汽器冷却,冷却后变成凝结
水,再由凝结水泵输送到除氧器。
(5)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十活
性炭吸附十袋式除尘器+湿法(NaOH 溶液)十烟气再加热(GGH)+SCR”的处
理工艺。主要由制氨系统、SNCR 系统、石灰浆配置系统、半干法喷雾反
应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GGH 系统、湿式洗涤塔系统、
SCR 系统和引风机系统组成,此外,公用系统还包括了工艺水系统、氢氧
化钠溶液制备系统等。
(6)灰渣处理系统:焚烧炉采用往复炉排,炉排漏渣通过炉排下渣斗
进入炉排漏渣输送机,由刮板输送机输送至溜渣管;余热锅炉受热面采用
机械振打和激波清灰,清除下来的积灰进入灰斗,垂直烟道积灰通过排灰
机和水平烟道下灰斗的积灰通过排灰阀进入锅炉底灰输送机,然后被输送
到落渣管;焚烧炉排渣、炉排漏渣和余热锅炉积灰经落渣管进入排渣机,
由排渣机输送至渣坑,渣坑内的炉渣被渣吊抓入运渣车后外运综合利用。
3.1.3 主营产品产量
被核查方单独填报《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和《工业产销总值及
主要产品产量表》。依据以上报表,2023年度被核查方主营产品产量信息
如下表所示:
15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采信数据来源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月-12月)》
表3-1 产量核查标准及数据来源表
《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年度数据
交叉数据来源
汇总表(2023年)》
监测方法
人工计数、复核
监测频次
持续监测
记录频次
每班次记录,每日统计,每月合计
由被核查方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校准,但企业不能
监测设备维护
提供检定报告。
数据缺失处理
无
(1)核查组汇总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月-12月)》中密封胶的产
量数据,并与《工业生产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杭州临江环境能
源项目年度数据汇总表(2023年)》中全年累计数量进行比对,发现结果
交叉验证
一致。
(2)鉴于《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年度数据汇总表(2023年)》系企业
生产台账,核查组认为其统计口径、统计频次更符合企业生产实际,
决定采纳。
核查确认的数据
年上网电量84599.77万kWh,产值43323.7万元
核查结论
与《排放报告(初版)》中填报数据相符,符合要求。
序号
1
2
3
4
表3-2 企业2023年生产情况表
单位
万 kWh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3 年
84599.77
43323.7
5587.2
29403.0
项目名称
上网电量
产值
税收
工业增加值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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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能源总成本
生产总成本
万元
万元
1990.5
12347.6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确认其数据与实际情
况相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1.4 主要经营指标
通过查阅被核查方《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公司产值及固
定资产表》、《综合能耗表》,确认被核查方2023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如表3-3所示。
表3-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工业总产值(现价)
在岗职工总数
固定资产原值
外购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
上网电量
单位
万元
人
万元
吨标煤
万kWh
2023年
43323.7
294
322086.2
5219.73
84599.77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 法人核算边界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被核查方代表
访谈等方式,核查组确认被核查方为独立法人,因此企业边界为被核查方
所控制的所有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
生产系统。经现场核查确认,被核查方企业边界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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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10388-123号。
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矿物成因碳的CO2直接排放量、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矿物成因碳的
CO2直接排放量包括生活垃圾矿物碳焚烧直接排放、生活垃圾生物碳焚烧直
接排放和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包括购入电力
隐含排放和焚烧发电上网的CO2排放。核查组通过与企业相关人员交谈、现
场核查,确认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种类为二氧化碳。
因此,核查组确认《2023年度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
室气体排放报告(终版)》(以下简称“排放报告(终版)”)的核算边
界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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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地理边界
企业经现场确认的地理边界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
路 10388-123 号。
图3-5 企业地理边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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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通过文件评审及现场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
核查组确认核算边界内的排放源如下表所示,本次核算的气体为二氧化碳。
排放源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3-4主要排放源信息
排 放 种 类
能 源 / 原 材 料 品 种
排 放 设 施
燃 料 燃 烧 排 放
燃 料 燃 烧 排 放
燃 料 燃 烧 排 放
天 然 气
柴 油
润 滑 油
厂 区 食 堂 、 环 保 设 施 使 用
运 输 设 备
生 产 设 备
净 购 入 电 力 引 起 的 排 放
电 力
各 类 生 产 、 辅 助耗 电 设 备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初稿)》,确认其完整识别了边界内排放
源和排放设施与实际相符,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的要求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3.3.1 排放量汇总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等于其固
定设施的矿物成因碳导致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再加上净购入电力和热
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核查组确认《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如下
核算方法:
20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式中:
EGHG——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direct——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矿物成因碳的CO2直接排放量,单位为吨
二氧化碳(tCO2);
Enet——企业净外购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 CO2 排放量,单位为吨二
氧化碳(tCO2)。
3.3.2 直接排放
(1)生活垃圾矿物碳焚烧直接排放
被核查方生活垃圾矿物碳焚烧直接排放采用《核算指南》,生活垃圾
矿物碳焚烧直接排放按公式(2)计算:
式中:
Et——生活垃圾中矿物成因碳焚烧导致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MSW——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焚烧生活垃圾量,单位为吨(t);
t——矿物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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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焚烧的生活垃圾成分,按照CJ/T 313-2009测定生活垃圾物理组成
分类,包括厨余、纸张、橡
塑、纺织、木竹、灰土等11类生活垃圾。其中可燃并能够释放二氧化
碳的种类主要为前5种;
WFi——第i种成分生活垃圾所占比例(%);
dmi——第i种成分生活垃圾中的干物质含量(%);
CFi——第i种成分生活垃圾干物质中的元素碳比例(即碳含量)(%);
FCFi,t——第i种成分生活垃圾元素碳中的矿物碳比例(%);
OFi——氧化因子(%);
44/12——碳转换成二氧化碳的转换比例。
(2)生活垃圾生物碳焚烧直接排放
生活垃圾中生物成因碳焚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作为信息项报告,按
公式(3)计算。
式中:
Em———生活垃圾中生物成因碳焚烧导致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tCO2);
FCFi,m———第i种成分生活垃圾元素碳中生物碳的比例(%);
m———生物碳;
其余参数与生活垃圾焚烧矿物碳排放计算相同。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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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
点火或辅助燃烧添加的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按公式(4)计算。
式中:
En———生活垃圾焚烧添加的助燃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单
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i———添加助燃的化石燃料成分,如煤粉、重油等;
FCi———添加助燃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年净消耗量,其中,固体或液
体燃料单位为吨(t);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m3);
NCVi———添加助燃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热值,其中,固体或
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吨(GJ/t);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米
(GJ/万m3);
CCi———添加助燃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
百万千焦(tC/GJ);
OFi———添加助燃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44/12——碳转换成二氧化碳的转换比例。
3.3.3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包括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外购
电力和热力消耗隐含的CO2排放量扣除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焚烧发电
上网和对外供热的CO2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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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d—外购电力消耗对应的生产活动引起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tCO2);
Er—外购热力消耗对应的生产活动引起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Eb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上网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br—生活垃圾焚烧对外供热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1)购入电力隐含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外购电力消耗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
式(6)计算。
式中:
Ed—外购电力消耗对应的生产活动产生的 CO2 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ADd—外购的电力消费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d—电力供应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兆瓦时(tCO2/MWh)。
(2)购入热力隐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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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外购热力消耗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7)计算。
式中:
Er—外购热力消耗对应的生产活动产生的 CO2 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ADr—外购的热力消费量,单位为百万千焦(GJ);
EFr—热力供应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百万千焦(tCO2/GJ)。
(3)焚烧发电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焚烧发电上网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8)
计算:
式中:
Eb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上网产生的 CO2 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tCO2);
ADb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bd—电力排放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兆瓦时(tCO2/MWh)。
报告主体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过程中 CO2 保护
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则需要核算和报告这些工业生产过程的 CO2 排放。
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请参照《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
报告指南(试行)》有关工业生产过程 CO2 排放量的方法。
(4)焚烧供热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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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焚烧对外供热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9)
计算:
式中:
Ebr—生活垃圾焚烧对外供热产生的 CO2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tCO2);
ADbr—生活垃圾焚烧对外供热,单位为百万千焦(GJ);
EFbr—热力排放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百万千焦(tCO2/GJ)。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直接排放过程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访谈相关部门,对企业
2023年度购入生活垃圾、化石燃料、天然气的相关品种每一个活动水平数
据的单位、数据来源、测量方法、测量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
行了核查,并对主要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3.4.1.1 生活垃圾消耗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生活垃圾消耗统计表
焚烧炉入炉检测
连续监测
每日、每月末汇总
1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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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垃圾入炉明细》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
交叉核对:
天然气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度
的《垃圾入炉明细》和《消耗统计表》中生活垃圾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
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核实的生活垃圾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
行)》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
核查结论
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生活垃圾消耗量如下:
单位
吨
2023 年
1049852.99
3.4.1.2 天然气消耗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天然气消耗统计表
天然气表
连续监测
每日、每月末汇总
2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
交叉核对:
天然气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
度的《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天然气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
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核实的天然气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
行)》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
核查结论
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天然气消耗量如下:
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2023
68.44
单位
万立方米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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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数据来源:
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389.3IGJ/万 Nm3
企业天然气低位发热量未进行测定,因此低位发热量采用《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推荐值。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天然气低位发热量选取正确。
3.4.1.3 柴油消耗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柴油消耗统计表
柴油储罐
每年统计加油量
按年汇总分类
2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
交叉核对:
柴油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度的
《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柴油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
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注:柴油密度为 0.84kg/L。
核实的柴油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
核查结论
核查组最终确认的柴油消耗量如下:
单位
t
2023
69.69
柴油低位发热量
数值:
柴油低位发热量
42.652 GJ/t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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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推荐值。
企业柴油低位发热量未进行测定,因此低位发热量采用《企业温室气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柴油低位发热量选取正确。
3.4.1.4 润滑油消耗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润滑油消耗统计表
润滑油储罐
每年统计加油量
按年汇总分类
2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
交叉核对:
汽油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度的
《财务明细账》和《消耗统计表》中汽油消耗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
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注:润滑油密度为 0.76kg/L
核实的汽油消耗量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的要求,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
核查结论
核查组最终确认的汽油消耗量如下:
单位
t
2023
1.61
润滑油低位发热量
43.070 GJ/t
润滑油低位发热量
数值:
数据来源:
企业润滑油低位发热量未进行测定,因此低位发热量采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推荐值。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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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汽油低位发热量选取正确。
3.4.2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过程中活动数据核查
3.4.2.1 购入电力消耗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电力消耗月报表
统计报表
连续监测
每日、每月末汇总
2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财务明细账》交叉核对了《消耗统计表》的各种原材料消
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度的外购电力数据,核
交叉核
对:
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核实的外购电力消耗量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要求,
数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外
核查结论
购电力消耗量如下:
单位
万 kWh
2023
1475.67
3.4.2.1 购入热力消耗量
企业未购入热力,该部分不参与核算。
3.4.2.1 焚烧发电量
数据来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记录频次:
上网电量汇总统计表
统计报表
连续监测
每日、每月末汇总
30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监测设备维护:
数据缺失处理:
2 年校验 l 次
无数据缺失
核查组采用排放单位《上网电量汇总统计表》交叉核对了《发电量统计表》的各
种原材料消耗数据,核对月累加值数据一致。核查组采用查阅了 2023 年度的上网电
交叉核
对:
量数据,核验数据一致,数据真实、可靠、可采信。
核实的上网电量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要求,数
据真实、可靠,与企业《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数据一致。核查组最终确认的外购
核查结论
电力消耗量如下:
单位
万 kWh
2023
84599.77
3.4.2.1 焚烧供热量
企业未对外供热,该部分不参与核算。
3.4.3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生活垃圾焚烧排放因子
数据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排放因子
单位
数值
来源
tCO2/t
0.390(矿物碳);0.623(生物碳)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
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数值
来源
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0.0153tC/GJ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选取正确。
天然气热值碳氧化率
天然气热值碳氧化率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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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来源
99%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天然气碳氧化率选取正确。
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数值
来源
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0.0202tC/GJ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选取正确。
柴油热值碳氧化率
数值
来源
核查结论
润滑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柴油热值碳氧化率
99%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受核查方柴油碳氧化率选取正确。
数值
来源
润滑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0.0189tC/GJ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选取正确。
润滑油碳氧化率
数值
来源
核查结论
核查结论
润滑油单位热值含碳量
98%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受核查方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选取正确。
受核查方汽油碳氧化率选取正确。
外购电力排放因子
数据名称
外购电力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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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数值
来源
kgCO2/kWh
0.5246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2021)
9号)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终版)》
中的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其来源合理、可信,符合《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
3.4.5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终版)》
中的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其来源合理、可信,符合《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
3.4.5.1 直接排放量:
1、生活垃圾燃烧排放量
表3-8 核查确认的生活垃圾燃烧的排放量
生活垃圾燃烧量
排放因子
核查确认的排放量
种类
(t)
(tCO2/MWh)
(tCO2)
排放量(tCO2)
A
生活垃圾(矿物碳)
1049852.99
生活垃圾(生物碳)
1049852.99
2、天然气燃烧排放量
B
0.390
0.623
C=A*B
409442.67
409442.67
654058.41
654058.41
种 类
消耗量
(t,
104Nm3)
表 3-5 核查确认的外购天然气燃烧的排放量
低位发热量
(GJ/t,
GJ/104Nm3)
单位热值
含 碳 量
(tC/GJ)
折 算
因 子
碳氧
化率
排放量(tCO2)
33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A
B
C
D
E
F=A*B *C* D* E
天 然 气
68.44
389.31
0.0153
99%
44/12
1419.99
3、柴油消耗量
表 3-6 核查确认的外购柴油燃烧的排放量
消耗量
(t,
104Nm3)
低位发热量
(GJ/t,
GJ/104Nm3)
单位热值
含 碳 量
(tC/GJ)
碳氧
化率
折 算
因 子
排放量
(tCO2)
A
B
C
D
E
F=A*B *C* D* E
69.69
44.652
0.0202
99%
44/12
175.67
种 类
柴 油
4、润滑油消耗量
表 3-7 核查确认的外购汽油燃烧的排放量
消耗量
(t,
104Nm3)
低位发热量
(GJ/t,
GJ/104Nm3)
单位热值
含 碳 量
(tC/GJ)
碳氧
化率
折 算
因 子
排放量
(tCO2)
A
1.61
B
C
D
E
F=A*B *C* D* E
43.070
0.0189
98%
44/12
3.94
种 类
润 滑 油
因此,直接排放量为:409442.67+1419.99+175.67+3.94=411042.27tCO2
3.4.5.2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的排放量:
1、外购电力排放量
表3-8 核查确认的外购电力的排放量
生活垃圾燃烧量
排放因子
核查确认的排放量
种类
(万kWh)
(tCO2/MWh)
(tCO2)
排放量(tCO2)
A
B
外购电力
1475.67
0.5246
C=A*B
7741.36
7741.36
2、焚烧发电排放
表3-8 核查确认的外购电力的排放量
生活垃圾燃烧量
排放因子
核查确认的排放量
种类
(万kWh)
(tCO2/MWh)
(tCO2)
排放量(tCO2)
A
B
34
C=A*B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上网电量
84599.77
0.5246
443810.39
443810.39
因此,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的排放量为:
7741.36-443810.39=-436069.03tCO2
3.4.5.3 排放量汇总
表3-10 核查确认的总排放量
排放类型
核查确认值
误差
《排放报告(终稿)》
单位
吨
生活垃圾燃烧排放(tCO2)(矿物碳)
409442.67
生活垃圾燃烧排放(tCO2)(生物碳)
654058.41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
外购电力CO2排放量
焚烧发电CO2排放量
1599.61
7741.36
企业年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合计
-25026.76
-25026.76
-443810.39
-443810.39
报告值
吨
409442.67
654058.41
1599.61
7741.36
%
0
0
0
0
0
0
综上所述,核查组通过重新验算,确认《排放报告(终版)》中的排
放量数据计算结果正确,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的要求。
3.4.5.5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受核查方为生物质发电行业,产品主要为电力。依据国家相关文件,
不对《补充数据》进行核查。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是受核查方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数据的准确性,
提升温室气体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受核查方应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
35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
核查要求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参考ISO9001质量管
理体系的思路,从制度建立、数据监测、数据流程监控、记录管理、内部
审核等几个角度着手,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流的管控和数据质
量管理工作。
序号
规定要求
核查发现
表3-11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核查发现表
1
2
3
4
5
从管理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
未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
作进行规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
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制定规范性流程性管理
未规范性流程性的管理文件。
文件,明确核算和报告工作的流程。
对排放源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排放占比情况进
还未进行分类管理
行排序分级,对不同排放源类别的活动水平数
据和排放因子进行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内容包
已定期做好相关的数据记录、统计汇总
括消耗量、燃料低位发热值等相关参数的监测
分析等数据传递流程。但部分计量器具
设备、监测方法及数据监测要求;数据记录、
的维护要求还未达到相应要求。
统计汇总分析等数据传递流程;定期对计量器
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等
计量设备维护要求;并对数据缺失的行为制定
措施。注意将每项工作内容形成记录。
建立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每
初步建立了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
个参数的数据来源,数据监测记录统计工作流
系,未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相关责任
转的时间节点,以及每个节点的相关责任人。
人。
在企业内部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
未建立
审核制度,通过定期自查方式,进一步确保温
36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
3.6 其他核查发现
无其它发现。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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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核查结论
核查组通过对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的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
在核查发现得到关闭或澄清之后,核查组得出如下结论:
(1)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报告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
数据是可核查的,且满足核查准则的要求。2023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
法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
(2)经核查,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法人边界的二
氧化碳排放量如下所示:
表4-1核查结果表
排放源类别
排放量(tCO2)
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矿物碳CO2排放量
助燃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
外购电力CO2排放量
放
焚烧发电CO2排放量*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信息项
生物碳燃烧CO2排放量
注:焚烧发电产生CO2排放量为负值。
409442.67
1599.61
7741.36
-443810.39
-25026.76
654058.41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38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绿色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5. 附件
附件 1: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核查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对受核查方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排放单位基于现有的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氧
化碳核算报告的质量管理体系;
2、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 求 , 作
为 排 放 单 位 , 应 当 对 化 石 燃 料 单 位 热 值 含 碳 量 和 碳 氧 化 率 进 行 测 量
和 记 录 。 建 议 排 放 单 位 尽 量 培 养 自 行 测 量 能 力,如实有困难,可考虑
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协助测量;
3、 按 照 《 企 业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报 告 核 查 指 南 ( 试 行 ) 》 要 求 , 作 为
排放 单位,应当 对天然 气的含 碳量进 行测量 和记录。建议排放单位尽
量培养自行测量能力,如实有困难,可考虑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协助
测量;
4、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材料的保管和整理,加强分设施能源消耗
和碳排放数据的统计。
5、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内所有计量设备
的校验工作。
6、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文件管
理制度,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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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不符合清单:
序号
不符合描述
重点排放单位原因分析
及整改措施
l
2
无
/
无
/
核查结论
无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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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支持文件:
支持文件 1:营业执照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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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文件 2:能源统计报表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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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文件 3:生产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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