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新媒体演播室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省妇联新媒体演播室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网上妇联”建设,构建“数字妇联”工作形态,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新媒体演播室二期项目,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1、非线性视频编辑系统一套

  该非线性编辑系统需自带视频编辑软件,具备集剪辑、调色、视觉特效、动态图形和音频后期制作等功能,支持MXF封装媒体及专业摄像机、数码单反相机等设备导出的H.264和HEVC等文件,系统要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并能够提供主要部件不少于两年的质保服务,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2、全画幅数码单反照相机一套

  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2000万;具有高速连拍、高精对焦等照相功能;能够为影视制作提供高质量短片素材。

  3、提词器一台

  用于单反相机拍摄的直播、采访。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总价22万元,其中:非线性视频编辑系统一套,预算资金15万元;全画幅数码单反照相机一套,预算资金6.7万元;提词器一台,预算资金0.3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由机关采购小组组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务范围涵盖专业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2024年6月11日—13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每个项目邀请3家以上(含3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

  资格性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近五年类似承办活动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性证明材料:参与一个或两个项目的工作方案。上述资料不全不得参与采购,所有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如有意向承接,请于2024年6月14日17点前,项目报送至辽宁省妇联303室。

  (三)采购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联系方式:

  张明鸣 024-********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新媒体 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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