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杂志采编(二次)招标公告
《崛起》杂志采编(二次)招标公告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二次)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JKGP-2016-CG-XJ0036
采购人: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出版物要求............................... 23
第四章 采购合同................................. 25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询价邀请函
(二次)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JKGP-2016-CG-XJ0036
2、项目名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二次)
3、项目概况:为宣传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开区重点发展项目,展示科研和企业发展成果,挖掘文化资源,济宁经济开发区拟创办经开区内刊《崛起》,目前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已核发,拟申请购买《崛起》杂志采编服务。
4、采购单位: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联系地址: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嘉诚路北首向东200米向北一公里)
电 话: *******
监督部门: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 电话:****-*******
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电话:****-*******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537-*******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806
联 系 人:解西伟 ****-******* 138*****80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传媒公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地点: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于2016年6月30日到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
2、方式:自行领取
3、售价:人民币150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7月5日 14时30分
五、开 标 日 期: 2016年7月5日 14时30分
开 标 地 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其 他: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2016年6月 3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号划分
项目名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KGP-2016-CG-XJ0036
2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联系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诚北首向东200米向北一公里)
电 话: *******
监督部门: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 电话:****-*******
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电话:****-*******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537-*******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33号建筑设计大厦806室
联系人:解西伟 联系电话: ****-******* 138*****806
4
采购范围
为宣传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开区重点发展项目,展示科研和企业发展成果,挖掘文化资源,济宁经济开发区拟创办经开区内刊《崛起》,目前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已核发,拟申请购买《崛起》杂志采编服务。
5
采购方式
询价
6
供应商的
确定方式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
7
采购预算
137 万元/每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8
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的金额:¥ 27000 元。
2、报价保证金递交形式:
报价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电汇、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以下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
提交时间:2016年7月 5 日14:30前交纳
提交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以其他名义或账户交纳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016年6月 28 日14:30(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户名: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注:报价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投标人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2.3咨询电话:****-*******(经开区财政分局)
0537*******(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请各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备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崛起》杂志采编项目投标保证金。
9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10
纸质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文件的提供详见询价文件。
1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2
纸质报价文件
的密封
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3
纸质报价文件
装订要求
1、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报价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4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2016年7月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5
付款方式
1.杂志为月刊,每年出版发行12期,每年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137万元,大写 壹佰叁拾柒 万元整,作为乙方对杂志进行策划、编辑、设计、印刷、出版发行等服务费用,以及派驻经开区办公地点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2.本合同的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的费用,以后每一季度的费用应在本季度前15日内支付。
3.本合同服务费的支付为固定价格。
16
报价方式
交钥匙价
1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传媒公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偏离
不允许
20
供应商证件及业绩的提交
供应商应将所提供的需要询价小组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密封包装,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21
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2
在任何询价环节中,需询价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3
进口产品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
119号)。
24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1.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招标采购预算为137万元/年。
1.3 供货期、质保期、质量要求
1.3.1本项目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文件售后不退。
1.5.2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1.6 保密
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采购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询价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出版物要求;
(4)采购合同;
(5)报价文件格式;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明细表
四、报价一览表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
八、其他材料(节能环保)
九、货物技术参数及产品介绍
十、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
十二、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十三、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荣誉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十四、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3.2 报价
(1)本次报价共一次报价。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售后服务内容应包含:
成交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作为本项目供应工作一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计付费。
(5)本次报价应含《崛起》杂志的策划、编辑、组稿、设计、印刷、出版、发行、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3.3 报价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3.4 报价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报价保证金。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4.3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保证金退还至未成交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经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保证金退还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询价邀请函。
3.6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3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报价
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纸质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纸质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开标由采购人主持,由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及供应商证件及业绩的提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采购人确认供应商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3)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纸质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签字确认开标记录。由采购人、供应商、监标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6. 询价
询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询价小组;
(2)询价准备工作。询价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询价报告;
(5)询价小组解散。
6.1 组建询价小组
6.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6.1.2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询价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询价准备
6.2.1询价小组成员签到
询价小组成员到达询价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2.2询价小组的分工
询价小组应推选一名询价小组主任,负责主持询价会议。询价小组主任在与其他询价小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询价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6.2.3熟悉文件资料
(1)询价小组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询价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询价表格的使用。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询价小组提供询价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会记录、采购控制价以及询价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5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6.5.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询价的基本原则,询价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询价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询价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询价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询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询价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询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6.5.2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定成交标准,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书面报告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初步评审:
(1)询价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询价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a) 报价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有计算错误;
d) 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
e) 报价文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f) 报价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g) 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h) 报价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i) 供应商未按要求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
j) 报价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k)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询价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4) 询价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5) 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6) 询价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成交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3、各投标人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如有)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价格扣除
20%(含20%)以下
价格扣除5%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扣除8%
50%(不含50%)以上
价格扣除10%
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价格扣除
20%(含20%)以下
价格扣除5%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扣除8%
50%(不含50%)以上
价格扣除10%
注: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必须是节能清单内产品。
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且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原则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询价小组无法评审时,询价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6、废标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废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
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 供应商串通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9)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定标
7.1定标方式
7.1.1询价小组依据询价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价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7.1.2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7.1.3编制询价报告
询价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由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并于询价结束时抄送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询价标准、询价方法或者询价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询价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1.4询价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询价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询价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结论。询价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7.1.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询价报告后,询价小组即告解散。
7.1.6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7.1.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7.1关于询价活动暂停
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询价的原则,按询价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询价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询价工作无法继续时,询价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询价暂停情况时,询价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报价文件和询价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询价的条件时,由原询价小组继续询价。
7.1.7.2关于询价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在询价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询价中途退出询价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询价的询价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询价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询价。
7.1.7.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询价环节中,需询价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2成交通知
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 履约担保
无。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采购人将合同送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7.4.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8.1.2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询价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询价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评审活动中,与询价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9.5.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9.5.2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济宁市财政局经开区分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9.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9.5.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成交(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9.5.5投标人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济宁市财政局经开区分局进行投诉。
9.5.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出版物要求
1.书稿内容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所采用的资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
2.书稿内容应注意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保护国家机密,不得有与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或提法。
3.无宣传色情、凶杀、封建迷信和格调低下的内容。
4.著作稿要求读者对象明确,主题突出,题材取舍详简适中,结构合理,说理清楚,层次分明(层次不宜过多),书名准确;各级标题与内容相符。
5.文字通顺、简明、精炼,无逻辑性错误。
6.不得剽窃、抄袭他人著作。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引用他人的资料、数据、图表,应以脚注或参考文献形式注明出处(包括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7.翻译稿应正确地表达原意,无错译、漏译。对于原书中不易为我国读者理解、有损我国人民感情或有悖于我国人民公认的道德传统的个别措辞和提法,应根据翻译书读者对象的不同进行恰当处理。原著内容有个别科学性错误或者问题,可加注或在前言、后记中说明,明显的排版错误可直接在译稿中改正,不必加译者注(但必须用铅笔注明,以便审核)。
8.书稿必须符合“齐、清、定”要求,即文稿(包括正文前后的辅文)、图稿齐全;稿面整齐,书写清楚不得有白字,标注明确、易辨,删改清晰不乱;文、图内容已确定,不存在遗留问题,无需再作增删和修改。
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发表的作品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采购合同
《 崛起 》
杂志发行合作合同书
二零一六年七月
甲方: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崛起》杂志简介
《崛起》杂志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指导下,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主办,免费向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各镇和各部门实名定向直投和通过邮局定向邮寄和派送的政府官方杂志。《崛起》杂志依托国家政策指导
面向政、事、企单位和基层组织,经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和整合,进行宣传和策划上的一系列运作,将杂志打造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综合型读物。《崛起》本着发布时政新闻,净化社会环境,服务社会、企业、学校,推广政府服务品牌的宗旨,以政策性、指导性、实用性搭建交流平台,将会成为交流与互动架接桥梁和济宁经开区最具优势和竞争力的直投刊物。
定位
它是一本展示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读本,并结合网站,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互动交流传播平台。要充分发挥政府杂志的职能
反映政府之声、百姓之声。
目标
建立一个唯一、主导的资讯信息传播平台。现阶段目标重点是济宁经开区的时政新闻,向社会各界全方位、立体式推介经开区。
发行合作
因资源配置限制,《崛起》杂志的策划、编辑、组稿、设计、印刷、出版、发行等事宜甲方拟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乙方具有与之相匹配的专业团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平等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部分 发行推广渠道
《崛起》杂志作为政府主导刊物,满足了经开区关于全方位对外宣传的需求,它的出现能对经开区内部信息沟通和对外宣传起到强大的整合作用。此刊物发行推广渠道广泛,推广渠道模式为:政府部门定向直投和通过邮局定向发行。
1.向济宁市市委、市政府及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级组织直投。
2.邮局定向发行的,通过邮寄与派送的形式发放。发放范围主要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其它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经开区籍在外工作人员及其他指定人员;企业、银行、餐厅、酒楼、咖啡厅、高档社区、宾馆酒店等场所。
《崛起》发挥直投杂志投递准确、有效传播性强的特点,将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事务进行推广宣传,率先树立杂志对经开区社会生活的政治影响力。
第三部分 杂志形式要求
1、形式上装帧精美,阅读感强:
《崛起》杂志纸张数为100页、装帧要精美,纸质阅读感强,封面新颖独到,极具市场震撼力,用极佳的版式设计和插图,要紧紧抓住读者的阅读兴趣。
2、内容上有深度、影响广泛:
《崛起》杂志要及时传递重要时政新闻,要全方位宣传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
内容丰富
形式活泼
文风轻快。
3、发布信息精要实用:
《崛起》杂志发布信息要求做到资料可靠、数据准确、书写规范,文责自负,要真正做到精且实用。
4、《崛起》杂志各版面设置:
封面
封二
封三
大目录
5、《崛起》杂志印刷规格:
规格:210*285mm
页数:版面98P
纸张:封面使用250g铜版纸印刷,采用特殊工艺,字体凸起烫金;内文使用105g哑粉。
装订方式:胶装
全年期数:12期刊
册数:4500-5000册,特殊情况如需加印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第四部分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代理期限1年,即从 2016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协商续签合同。
第五部分 服务费用
1.杂志为月刊,每年出版发行12期,每年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乙方对杂志进行策划、编辑、设计、印刷、出版发行等服务费用,以及派驻经开区办公地点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2.本合同的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的费用,以后每一季度的费用应在下季度的15日内支付。
3.本合同服务费的支付为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因素影响而调整服务费。
第六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崛起》杂志办理济宁市内部刊物准印号;负责对办刊宗旨、风格、报道重点、栏目设置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所有稿件享有终审权和支配权。
2.甲方有对乙方的策划、编辑、组稿、设计、印刷、出版、发行等事宜进行监督的权利;
3.甲方可对乙方的文章内容、发布内容、版面设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及要求的内容可以不准予发布;
4.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三间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配套家具及电脑。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崛起》杂志的策划、编辑、组稿、设计、校对、印刷、出版、发行等工作;
2.乙方可以以《崛起》编辑部的名义进行采访及活动的组织,稿件的征集;
3.乙方负责每期在杂志印刷前打印色彩数码样稿提供给甲方审阅、修改,认真听取并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更改;
4.乙方应当安排业务采编骨干12名参与杂志前三期的制作,之后应确保6人长驻甲方驻地,且6人之中至少两人有记者证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从业5年以上。乙方应配备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工作经验的专业新闻摄影记者,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并提供业务用车3辆,承担录像、摄影、新闻采写等相关宣传保障工作,全面配合服务于甲方宣传工作的需要等事宜,费用自理。
5、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崛起》杂志网站的建设,并负责合同期内的网站网页的更新和维护。
6、合同期内,乙方应当每月组织以经开区为主体的采风活动不少于3次,每月跟随领导外出采访的次数不少于2次,费用自理。
7、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二部分约定的邮寄和派送费用。
8、乙方派驻人员应当在完成杂志工作的情况下,听从和配合党群工作部工作安排。
第七部分 其他约定
乙方应在杂志印刷之前,向甲方出具样稿,若甲方对印刷质量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印刷品的质量以甲方最后确定的样稿为准。
若乙方发行的杂志在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满意的效果,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照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板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4.甲方系唯一拥有《崛起》杂志出版权方
在有效版权期内对所有稿件及图片拥有自由支配权。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权利义务,任何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主观行为均为违约行为;
2.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得以书面形式通知其纠正,一方在30日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4.乙方不得在杂志编辑中出现有损甲方或其他第三人名誉的文字,不得在杂志中发布广告,不得在不经过甲方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发行杂志。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乙方除应立即删除相关内容,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年度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第九部分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持两份存照,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报价函
: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并提交报价文件。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
报价:大写:
小写:
供货期:
质保期: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们提交的报件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遵守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们的报价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
7、我们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你公司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参与此次询价项目的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参加该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必须填写所报项目明细表。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供应商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表一: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
号
《崛起》杂志
单价
数量(套)
小计
1
策划
1
2
编辑
1
3
组稿
1
4
设计
1
5
印刷
1
6
出版
1
7
发行
1
合计: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缺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2.本表货物价格合计= “报价一览表”中的“货物费用”金额。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元 □ 小微企业
项目名称
总价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优惠条件及
服务承诺
对询价文件的
响应程度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特别说明:
1、报价币种:人民币;2、此表装订报价文件的首页。
附件五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七: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
中小型企业证明文件
采购人名称 :
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 某某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其他材料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9
合同包
品目号
清单产品名称
金额
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占本合同比率(%)
价格扣除(%)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清单页 码
1
本合同包小计
2
本合同包小计
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报价单位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栏目3填报金额必须与公开报价一览表中“属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一致。
3. 栏目6为栏目5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价格扣除比率。
4.以上属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5.计算价格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名:
报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价格扣除
20%(含20%)以下
价格扣除5%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扣除8%
50%(不含50%)以上
价格扣除10%
注: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最低评标价法及价格扣除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
提供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并标明所在位置(若有)。
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名:
报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9
合同包
品目号
清单产品名称
金额
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占本合同比率(%)
价格扣除(%)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清单页 码
1
本合同包小计
2
本合同包小计
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报价单位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栏目3填报金额必须与公开报价一览表中“属环境标志产品”一致。
3. 栏目6为栏目5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价格扣除比率。
4.以上属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5.计算价格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单位代表签名:
报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价格扣除
20%(含20%)以下
价格扣除5%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扣除8%
50%(不含50%)以上
价格扣除10%
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最低评标价法及价格扣除。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提供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并标明所在位置(若有)。
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名:
报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技术要求及产品介绍
(格式自拟)
附件十
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报价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原因
说明:(1)供应商所报货物如果与询价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除本规格、技术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规格、技术参数均完全响应“询价文件”中的要求。
(3)本次采购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附件十一 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十二 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附件十三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相关复印件)
附件十四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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