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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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询价公告

[2024-06-11 11:01:50]

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

预算金额:1000元 (项目送审价:*****.42元)。

采购需求: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

服务期限:审价工作结束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00至2024年06月14日17:00。

方式: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四、付款方式

审价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中标选取方式

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注: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选择系统编号最小的最低价。

六、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要依法审计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2)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4)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其他要求

1.回避单位:该项目相关法定回避单位请自觉回避。

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若项目成交后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履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鸠江区沈巷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17号

联系方式:0553-*******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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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

预算金额:1000元 (项目送审价:*****.42元)。

采购需求:鸠江区沈巷中心卫生院裕溪社区卫生室维修审价服务。

服务期限:审价工作结束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00至2024年06月14日17:00。

方式: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四、付款方式

审价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中标选取方式

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注: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选择系统编号最小的最低价。

六、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要依法审计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2)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4)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其他要求

1.回避单位:该项目相关法定回避单位请自觉回避。

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若项目成交后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履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鸠江区沈巷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17号

联系方式:0553-*******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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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卫生 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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