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情况的通告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情况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财综〔2022〕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规模82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2.项目内容: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福安市富春路体育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平方米,总高度为23.9米,项目总投资为9983.67万元。建设一栋四层的全民健身中心和一栋二层的管理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供配电、给排水、停车场等。
3.项目周期:项目于202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已于2024年4月份完成初验。
4.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主体单位: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项目业主单位: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9983.67万元,至2023年底,建安投资已累计投入679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建设情况:已完成内容主要包括全民健身中心和管理用房主体、屋面网架工程、内外墙抹灰、贴片石、供配电、给排水等建设。
2.资金支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完成支出82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已拨付至市城投集团并转支付至项目施工单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20万元,财政已实际拨款82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数量:目标值≥3项,完成值3项,2023年度完成项目数量3项,已全面完成。
受益人数:福安市户籍总人口******人,其中城镇人口******人,乡镇人口******人,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面对广大市民开放的健身活动场所,全面健身中心的修建可以惠及每一名市民。
新建、改扩建面积:实际完成值占地面积*****.19平方米、建筑面积*****.81平方米。
提供机动车位数量:项目提供机动车位数量为218个。
(2)质量指标
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设立过程符合政策规定,申报内容完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项目完成质量:截至2024年4月,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初验,目前项目所有完成分项如主体、屋面网架工程、电梯安装等均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初验合格率为100%。
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宣传标识已经完成制作安装。
(3)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项目于202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已于2024年4月份完成初验,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指标内任务及时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不足: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作为福安市首个健身综合性体育场馆,有效扩大居民日常及早晚健身运动场所,补齐健身设施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有利于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主要面对来体育场的锻炼人员,测试者对于新建的健身娱乐场所感到极大兴趣和期待,群众满意度高。
居民居住环境:建成后提升居民健身环境。
特此通告。
福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根据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财综〔2022〕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规模82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2.项目内容: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福安市富春路体育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平方米,总高度为23.9米,项目总投资为9983.67万元。建设一栋四层的全民健身中心和一栋二层的管理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供配电、给排水、停车场等。
3.项目周期:项目于202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已于2024年4月份完成初验。
4.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主体单位: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项目业主单位: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9983.67万元,至2023年底,建安投资已累计投入679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建设情况:已完成内容主要包括全民健身中心和管理用房主体、屋面网架工程、内外墙抹灰、贴片石、供配电、给排水等建设。
2.资金支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完成支出82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已拨付至市城投集团并转支付至项目施工单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20万元,财政已实际拨款82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数量:目标值≥3项,完成值3项,2023年度完成项目数量3项,已全面完成。
受益人数:福安市户籍总人口******人,其中城镇人口******人,乡镇人口******人,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面对广大市民开放的健身活动场所,全面健身中心的修建可以惠及每一名市民。
新建、改扩建面积:实际完成值占地面积*****.19平方米、建筑面积*****.81平方米。
提供机动车位数量:项目提供机动车位数量为218个。
(2)质量指标
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设立过程符合政策规定,申报内容完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项目完成质量:截至2024年4月,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初验,目前项目所有完成分项如主体、屋面网架工程、电梯安装等均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初验合格率为100%。
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宣传标识已经完成制作安装。
(3)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项目于202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已于2024年4月份完成初验,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指标内任务及时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不足:福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作为福安市首个健身综合性体育场馆,有效扩大居民日常及早晚健身运动场所,补齐健身设施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有利于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主要面对来体育场的锻炼人员,测试者对于新建的健身娱乐场所感到极大兴趣和期待,群众满意度高。
居民居住环境:建成后提升居民健身环境。
特此通告。
福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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