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招商公告
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招商公告
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招商公告
招商项目 | 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 |
招商物地址 | 呼市巴彦淖尔北路东侧公铁立交以南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 |
面积 | 面积为*****(㎡) |
招商底价 | 招商底价********.77(元) |
竞价步长 | *****.00(元) |
合同期限 | 2024年7月1日-2029年6月30日 |
招商人:呼和房建公寓段
发布时间:2024年 6 月 11 日
一、房屋概况
1.建筑情况。恒诺建材市场1、2号楼共有四层,1号楼7154平方米,2号楼3680平方米,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共有门店27间。
2.安全状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和能效测评中心出具的恒诺建材市场1#2#综合楼安全性和抗震检测鉴定报告以及内蒙古中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具备出租条件。
3.价格依据。出租价格根据内蒙古中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4.结构:砖混结构
5.资产性质:国有资产
二、招商条件
1.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标准*******.00元,支付时间为下一租期前1个月内,租期为5年,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承租期内的水、电、暖等因承租方经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和按时缴纳,并定期向招商人报备缴费凭据。
2.为确保有效履约,规避恶性竞租,参与竞商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以企业单位形式参与竞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二是竞商人必须提报恒诺建材市场经营规划方案,并经段经营性房屋资产招商项目论证工作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参与竞商,且其公司经营资质需符合经营范围;三是竞商人必须先行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为招商底价年租金的10%,竞标结果公示3日后签订租赁合同,中商人应缴纳中商标的年租金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交纳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四是竞商人须承诺竞商成功后可自主经营,自行负责市场入驻品牌方管理,妥善解决各方面诉求,避免发生舆情问题,并承担一切后果。五是恒诺建材市场整体出租后,除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公司鉴定为大修项目以外的所有费用将由承租人承担,并负责日常管理、维修和承担安全责任。六是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商人所有,招商人不予补偿。七是承租方需签订认同第三方出具的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报告、消防功能性检测报告,确认承租人对于房屋现状特别是主体质量及消防情况知悉。八是承租人负责提报经地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市场装修和改造方案,并承担装修和改造所需的所有费用。承租人负责在装修改造完成后按要求办理消防验收,确保市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因承租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处罚或市场无法正常经营的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招商人不予任何形式补偿。九是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市场,并承担经营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市场或者未能够对市场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维护,导致市场出现损坏或者安全事故等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十是承租人须认同并接受招商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所有条款。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支撑、墙体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墩、屋架、悬索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
5.租赁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出借。
6.遵章守法的单位合法依规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活动,不得从事扰民等非法经营活动。
7.恒诺建材市场消控室由招商人负责管理,承租人承租后需依法依规落实市场内部的消防安全管控职责,并接受招商人监管。
8.每竞拍一次,竞拍价格增加一个报价步长,以此累加。
9.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10.对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自行勘察。 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
11.或有变更有关本网上竞价招商公告的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招商人将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各竞商人,请各竞商人网上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竞商人原因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商人承担。
三、竞商人资质要求
1.竞商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2.本次招商不接受中介或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3.竞商人须有办理从事经营业务相关证照的能力。
4.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个人及所管理、控股、参股的其他公司与招商人发生经济、法律或其他任何纠纷,或发生不服从招商人资产经营招商、房屋租赁管理的,或至报名之日,拖欠招商人租金或其他款项的,或被法务部门发出警示函,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5.竞商人租赁经营期间,不得以招商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损招商人信誉的活动;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产生环境污染及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经营活动。
四、网上竞价
1.本次招商项目竞价方式为网上公开竞价,以竞商人最后中商的网上报价作为中商价格。招商人进行招商公告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人只有1个的,招商人有权采用其他方式组织招商或中止招商。 招商人进行招商项目公告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人有2个及以上的,则按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竞价。
2.网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包含延时阶段)网上出价最高的竞商人即为第一中商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候选人。
3.因竞商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招商人不承担责任。
五、竞价结果公示
网上竞价结果将通过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招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公告》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商人可以按照网上竞价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六、签订合同
1.中商人应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通知书》,在招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招商人没收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后,中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商人要求赔偿或补偿。
2.中商人应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5日内,按招商人通知时间与招商人交付手续,并签署《交付确认书》,招商人不另向中商方发出其他书面交付通知。如由于中商方的原因未按期到场办理交付手续或未签署《交付确认书》,则视为中商方认同符合交付要求,前述5日期满之日即为交付日。
七、装修要求
承租户如需装修,不得破坏建筑结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及环保要求等标准,应提报书面装修方案,待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八、资产归属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改善或增设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清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房屋原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或增设的不可移动附属物(含加装电梯、水、电设备)不得拆除,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九、招商报名
公示及报名。招商人在 “*****国铁招商平台”公示招商信息,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上报名,报名时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1.报名方法:竞商人须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并注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
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竞商人需在6月22日前提交恒诺建材市场经营规划方案及相关资质文件,由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资格初审。
3.竞价时间: 2024年6月25日10:00-11:00。
十、竞商保证金
报名的竞商人经招商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通知的时间,交纳竞商保证金,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元整(¥366,000.00元)。
确定中商人并正式签订合同后,中商人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同时退还竞商保证金。竞商人未中商其竞商保证金在竞商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因竞商人原因导致退回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的,招商人不承担责任。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网上竞价。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
2.竞商人交纳保证金后如中途退出竞商的或者在公开招商过程中退出竞商的;
3.竞商人中商后放弃或未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
4.竞商人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或违反竞商保证书和廉洁保证书条款约定的。
5.中商人在签署《拟中商确认书》后,提出放弃拟中商资格的。
十一、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纳税人识别号:911*****764*******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50*****908********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投递地点:呼和浩特市胜利街南呼铁党校5楼
联系人:刘常柱
电话:133*****116
监督电话:0471-*******
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管理。
招商人有权对《招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推迟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公告》的一部分,对所有《招商公告》具有约束力。所有《招商公告》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招商人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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