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大街113号(原市政局一楼)商铺招标公告
阳城大街113号(原市政局一楼)商铺招标公告
招租方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租,以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租赁方,欢迎有意向的租赁方就本招租项目提出租赁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项目概况:租赁位置、面积、租期、租金底价及竞价保证金:
1、阳城大街113号(原市政局一楼)商铺,面积约2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400元/月,竞价保证金1200元。
2、城南通儒路二小门口一卡商铺,面积约3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300元/月,竞价保证金900元。
3、旧县府车库两卡,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250元/月,报名保证金800元。
4、大塘路21号商铺(安康小区一楼),面积约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400元/月,竞价保证金1200元。
5、大塘路11号商铺(安康小区一楼),面积约5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800元/月,竞价保证金1200元。
6、黎埠糖厂厂区,面积约1553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拟租金底价2700元/月,竞价保证金8000元。
7、阳山影剧院一楼(现豪城会卡拉OK),面积约6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五年,拟租金底价7000元/月,竞价保证金21000元。
以上项目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如有违法经营行为,业主及公、检、法有权取消竞得人租赁权。)
二、项目招租竞价阶梯拟为月租金20元/次,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以上项目,竞得人竞得后,对所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了装修、加装设备的,租赁期满后不能向业主和下一任租赁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业主方不给予补偿,收回该房屋(场地)。
四、现正常经营的租赁方如未竞得该房屋(场地)的租赁权,招租方给予原租赁方60天的搬迁期限(自开标之日起计算),招租方再行与新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相应顺延60天。
五、公告限期:从2016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
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机构参加竞价的:(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被授权人身份证;(6)授权委托书。以上(1)~(6)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竞价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自然人的身份证;资料复印件须有自然人的签字,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七、报名和竞价的时间,地点及竞价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下午17::30(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缴纳保证金时间:2016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下午16时(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窗口。注:凭银行缴存保证金单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缴存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户名: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5),保证金缴存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按公告阳公资招租[2016]02号项目注明竞价的项目XX保证金)。竞租成功者,需在三天内到县国资办签订租赁合同后再退回保证金,逾期不前来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租赁权利处理,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竞租不成功者凭收款凭证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
4、竞价时间:2016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5、竞价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阳山县韩愈路28号二楼。
八、现场竞价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资料的原件
九、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粤价【2004】155号文件、阳价函[2014]11号文件规定按实际竞得价缴纳,领取中选通知书之日双方交纳交易服务费,汇入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4-***************(中国农业银行阳山县支行)。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各缴纳50%。
十、竞价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主方公告栏及交易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张贴招租公告。
联系地址:
(1)、阳山县财政局五楼(阳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3)*******;
(2)、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山县韩愈路28号二楼)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63)*******
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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