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测试剂招标公告
联合检测试剂招标公告
物资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基安非他明、吗啡、氯胺酮联合检测试剂 | 胶体金法 | 人份 | 185,0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由生产厂家授权的一级经销商直接投标,非联合投标;
(2)生产厂家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和《药品GMP证书》;一级经销商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书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和《药品GMP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7)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且为中方控股,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8)所投产品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9)所投产品有销售业绩,并且运行良好;
(10) 符合国家和武警部队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2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武警物资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武警综合保障基地南院物资采购站303室(乘坐地铁房山线在大堡台站下车后乘坐公交车到公交驾校站下车,向北行约200米至丁字路口后向西行约50米,而后向南行约300米至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西门,随后向西行约200米即到),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报名时须同时递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
八、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武警综合保障基地南院物资采购站,如有变更,见招标文件要求或另行通知。
九、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华玮、陈晓渊
传真:***-********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武警综合保障基地南院物资采购站
邮编:1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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