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设备采购服务竞价公告

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设备采购服务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设备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620*****71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建丰 189*****27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1 11:53 - 2024-06-14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小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其它要求:
2.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学校现有的监控平台品牌一致,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要与现有的监控平台软件完全匹配,设备接入现有监控平台统一进行管理,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厂家的无缝对接证明;
2.3.2、供应商需提供监控系统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2.3.3、现场踏勘证明,统一踏勘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4-6点(踏勘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踏勘结束后采购方签字确认,报价时需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监控网络半球摄像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监控摄像机; 监控网络半球摄像机:传感器类型:1/2.8英寸CMOS; 像素:200万; 最大分辨率:1920×1080; 最低照度:0.01lux(彩色模式);0.001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 最大补光距离:30m(红外);;采购人需求描述:参数规格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个 3950.00 -
监控摄像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监控摄像机; 督学监控网络球形摄像机:传感器类型:1/2.8英寸CMOS; 像素:200万; 最大分辨率:1920x1080; 最低照度:彩色:0.05lux@F1.6黑白:0.005lux@F1.60Lux(红外灯开启); 最大补光距离:50m(红外);;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6个 6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设备参数.doc

响应附件要求:参数和要求符合 注明单价 总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延安北路办事处 文化西路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采购服务 项目名称:昌吉州实验小学电子督学监控采购服务 付款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950元,超原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标签: 电子督学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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