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二标段已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6】6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双湖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为:(一)供水工程,新建日供水1500立方米、供水管网3公里、改造管网4公里。(二)县城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网13.391公里。(三)县城供暖工程,新建热源厂一座,主厂房建筑面积1659.68平方米,引风机间205.84平方米,脱硫、脱硝设备间220.99平方米,输煤栈桥一座,煤库、配电间、综合水泵房、地磅房和基础、换热站、门卫室(2个)、以及设备购置、换热站工艺部分、热力管网、烟囱、排污降温池等。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二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热源厂一座,主厂房建筑面积1659.68平方米,引风机间205.84平方米,脱硫、脱硝设备间220.99平方米,输煤栈桥一座,煤库、配电间、综合水泵房、地磅房和基础、(东、西、南、北城区)换热站、门卫室(2个)、烟囱、排污降温池、换热站工艺部分、热力管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7日至2016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7月7日至2016年07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 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


联系人:布尼玛


电话:147*****5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


联系人:龙在江


电话:****-*******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

标签: 供水 排水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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