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江湾水库工程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的采购公告

玉龙县江湾水库工程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玉龙县江湾水库工程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二)采购内容:完成玉龙县江湾水库工程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等工作。

(三)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送相关部门审查。

(四)项目地点:玉龙县石鼓镇石鼓村委会。

(五)项目规模:玉龙县江湾水库位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石鼓村委会箐口村一级支流打罗箐河上,距丽江市玉龙县城约79km,水库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级为Ⅳ等,总库容359.84万m3,兴利调节库容275.39万m3,正常蓄水位2345m,玉龙县江湾水库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和灌区输水配套工程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石渣料坝,最大坝高为59.8m,灌区输水配套工程主要由取水坝、左岸输水管道、永利大沟修复段和右岸输水渠道等组成。玉龙县江湾水库的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人畜饮水。项目建设控制灌溉面积1.02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683万亩,覆盖灌溉烟田面积0.34万亩,解决9488人的饮水和2万余头牲畜的用水问题。

(六)最高限价:¥******.00元(大写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各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响应人报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改造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与响应人所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七)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由采购评审小组在确认报价单位资质、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八)资格要求: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采购文件获取

请拟参与的响应人于2024年6月11日至12日(北京时间:8时至18时内)持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玉龙县水务局101室领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玉龙县水务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888-*******

地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文笔路1号(玉龙县行政办公区人大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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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风景名胜区 水库工程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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