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

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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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KZB-YL2024-013

项目名称: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河路街道阿合买提江南路西片区详细规划设计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规划范围为南环路北侧、阿合买提江南路西侧、花园南路东侧、总面积约为 0.48平方公里。主要规划内容为:一是立足区域整体发展需求和城市核心区,充分街接北侧传统特色街区南侧伊犁河景观界面与周边已建功能,研究确定项目定位、功能业态策划和空间组织方案;二是针对片区特点,研究本片内留改拆方案,盘活存量土地,对功能布局、城市形态、风貌和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整体构思与详细设计;三是对本片区内的建筑、道路和绿地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空间布局、总平面及景观环境设计;四是完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补齐短板;五是初步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已确立最有效的平面布局设计方案;六是并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项目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可视化电子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 mac 或者 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伊宁市边合区文化路94号

联系方式:18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558号伊宁.八达广场一期B14号商业楼2层201号商铺

联系方式:155*****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飞、蒋璐泽

电 话:155*****937

标签: 规划设计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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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嘉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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