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传输链路租赁项目中国电信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传输链路租赁项目中国电信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传输链路租赁项目(中国电信)单一来源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3:44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67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守正街某单位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传输链路租赁项目(中国电信)单一来源公示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单位内网办公、视频指挥调度及视频监控应用的基础设施传输链路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十二师某单位传输链路原租赁期限即将到期,传输链路是全单位内网办公、视频指挥调度及视频监控应用的基础设施,如改用其它运营商链路,网络割接调测时间至少30日,将造成单位内网中断,严重影响业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需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同时满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需要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专用附属设备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内容;所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赁原运营商链路。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中亚南路2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7日至 2024年0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牛超
联系电话:135*****167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守正街某单位办公区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2 M
标签: 传输链路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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