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装修施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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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装修施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ZX-202406KM0179)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装修施工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本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妇幼
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已具备招标
条件,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装修施工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鼓楼路 200 号及鼓楼路 86 号。
2.3 服务期限:3 年。
2.4 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零星维修、装修施工改造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以我院造价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2.5 预算金额:零星工程定义在 10 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数量不确定)。
2.6 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以工程量为依据确定,期限从我院通知施工方开工之日
起计算,若因特殊情况(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的因素等)和不可抗力(按国家
公布的不可抗力认定标准)因素而引起停工,工期按受影响的天数向后顺延。如因施工方原
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00 元,累计计算,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同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7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其他要求:
(1)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
律法规。
(2)工程开工前,应向后勤科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
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3)在施工中我院人员有权随时进行监督、监控,有权责令施工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
权利。
(4)施工方需一次性向我院交纳 5 万元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造成的罚款,将从 5 万
元保证金中扣除。
(5)施工方加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昆明市关于现场安全、交通、噪
音、整洁等方面的管理条例及我院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如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
造成昆明市有关部门和我院科室投诉,将罚款 500 元/次。
(6)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中
须随时接受我院后勤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若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问题需要及时重新返工,所
发生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7)每天工作要有施工方公司人员在场,节假日和夜间发生急需解决的问题也要能随
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我院提供相应的住宿床位。
2.9 工程验收:按现行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及我院相关部门要求进行验收。
2.10 材料及设备:由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施工材料和产品,由施工方负责其材料和产品
的质量,并主动向我院施工代表提交材料和产品的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严禁不合格产品进
入施工现场。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 现场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
变更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
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8:00 时,在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1 楼)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招标文件,
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4.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4.1 条),将获取招标文
件所需资料(详见 4.2 条)填写、扫描并与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支付凭证一并发送至云南谦和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2130383470@qq.com。
(1)联系人:余世雪 (2)电话:0871-63333561
4.4.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 4.1 条),携带获取招标
文件所需资料(详见 4.2 条)至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1 楼)进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1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昆明市鼓楼路 200 号
电 话:0871-658105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1 楼
联 系 人:樊惠、邓树兰
电 话:0871-63333561
电子邮箱:2130383470@qq.com

标签: 零星维修 装修施工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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