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都江堰市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整治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三)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非法社会组织迷惑社会公众的手段
1.名称让人真假难辨。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国际”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社会公众难辨真假。
2.活动领域“蹭热点”。非法社会组织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养老投资等,吸引眼球。
3.组织形式“品种繁多”。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校友会”“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也有的使用“联盟”等字样,令人防不胜防。
4.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非法社会组织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开设的网站、公众号仿冒政府机关网站、公众号的外观和标识,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
5.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非法社会组织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要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及时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事项。举报电话:028-********。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都江堰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打击整治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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