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备件及耗材采购公告

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备件及耗材采购公告

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仪器备件及耗材-询价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仪器备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徐大堡核电现场和辽宁省兴城市滨海经济区海环西路西南侧,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环境实验室、监督性监测前沿站及监督性流出物实验室。

1.3 采购内容

1.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仪器备件及耗材。

2.仪器到货后,供应商应完成现场验收、安装、调试,确保使其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售后服务,在设备生产商约定的保修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其产品。

1.4 合同期限

(1)厂区实验室便携式化学仪器、仪器备件、及耗材采购:暂定于 2025 年6月前分批次送达交货地点,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完成供货。

(2)环境监测系统、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仪器备件、耗材采购:分批次供货,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5 质量要求

(1)所有实验室专用仪器质保等级均为QNC,供应商应据此质保要求建立相应的质保体系文件并予以执行。

(2)对国家法规标准要求执行计量检定的仪器,由供应商负责在有相关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首次检定,并提供计量检定证书(厂区实验室化学仪器要求计量到期>10个月,环境监测系统、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要求计量到期时间不低于检定周期的1/2时间)。

(3)供应商须确保物项质量合格,在物项交货前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保证试剂质量符合要求。

(4)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实验室仪器的计量校准手段和技术方法。

(5)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有关仪器及操作系统、分析软件、分析技术的最新动态,同时承诺免费向采购方提供仪器的技术咨询和远程指导服务。

(6)因国家标准、供应商供货等因素需要更换采购物项的规格、参数、品牌或生产厂家时,应事先得到采购方的书面认可。

(7)化学品验收时,有效期不低于厂家标识显示保质期的4/5时间。

(8)因国家标准、供应商供货等因素需要更换采购物项的规格、参数、品牌或生产厂家时,应事先得到采购方的书面认可。

(9)采购方购买的全部化学品验收时,有效期不低于厂家标识显示保质期的4/5时间。

1.6 验收标准和要求

(1)本次采购的全部化学品需满足相关的国标及行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标准。供应商可对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标准进行补充及使用其它标准替代,但需向采购方提出澄清,并征得采购方认可。

(2)每批次交货时,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该批次化学品的标准物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等文件。

(3)所有物项采用到货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采购方验收人员对采购物项的厂家标识、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检定报告、随箱文件等事项逐一检查,并签字确认。

(4)如出现供应商供货数量不足、自身质量存在问题(有效期、规格型号等不满足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供货以及组装/安装/调试服务期间损坏的物项,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第一时间完成免费补供或更换,并到货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包含休息日)。

(5)如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导致采购方现场工作延误等情况发生,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销售资质。

(3)供应商在运输全过程中,供方相关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押运员、司机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证上岗,拟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许可证书,运输经营许可范围应涵盖本规格书所有物项。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废标处理;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人在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8日

3.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徐大堡核电厂厂区化学实验室和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备件及耗材采购项目)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下载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3.3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1份,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收件人:曹海燕 电话:155*****980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10点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曹海燕 电话:155*****980 电子邮件:caohy02@cnnp.com.cn

技术联系人:

厂区实验室仪器、备件及耗材:李田田 电话:155*****729 电子邮件:litt02@cnnp.com.cn

环境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备件及耗材:王力 电话:155*****767 电子邮件:wangli09@cnnp.com.cn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0240611


,辽宁,兴城市

标签: 环境监测系统 监督性监测 实验室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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