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红梨示范基地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红梨示范基地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和《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秉承“三公”原则。我司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发布公告以综合评分方式,公开选聘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红梨示范基地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红梨示范基地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评估标的。
本项目拟评估土地3宗,土地面积约607亩,部分地上建筑物(根据委托方需求进行房屋测绘)。标的物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委会。
(二)评估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述3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开展资产评估及租赁价值评估,并出具最终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租赁价值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技术说明。
(三)质量要求。
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估计价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四)时限要求。
上述评估项目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协议,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五)服务所需的工具、物资、交通、食宿、快递由中选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三、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管理局《计价格[1994]217号、《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9〕19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难易程度,确定本项目由报名机构按包干价报价,委托方不承担其他费用。
四、委托单位
该评估项目由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评估。
五、报名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承担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比选文件资料
(一)财政部门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四)如委托代理,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供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六)评估服务费用的报价函;
(七)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等);
(八)质量承诺及工作周期的承诺书;
(九)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十)企业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业绩);
(十一)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报名材料采用纸质盖章版本一份,须密封。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七、选聘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综合比选确定候选机构。若通过审查的检测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标方式(综合比选、详见附件:评分表)。
1.报名机构未正常经营、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无资质证明、在昆明市范围内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均不符合要求,报名材料无效。
2.此次评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值为各评分人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分值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机构,综合评分值排名第二者为第二候选机构,综合评分值排名第三者为第三候选机构。
八、公示结果
评选出的候选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检测相关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
九、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fzjt.com/)。
(三)报名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6 月14 日下午12:00(工作日9:00-17:00受理,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天地C栋20楼2009室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尹先生;联系电话:0871-********、137*****708、151*****998。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邮箱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十、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规划、工程和项目前期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评分表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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