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度合作科普电视栏目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度合作科普电视栏目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各合格服务供应商:

为发挥传统媒介优势力量,进一步丰富科普供给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高质量科普,提升全市科普氛围,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市科协决定用公开采购方式确定“2024年度合作科普电视栏目”项目服务供应商。现就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杭科普202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科普电视栏目。

(三)预算金额:47.000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执行地点:杭州市域范围内。

(五)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项目内容与指标要求

(一)策划开展品牌科普电视栏目,栏目名称应当能体现科学特色,并符合主流价值观。

(二)重点围绕新质生产力、前沿科技、科学探究、科普百科、健康养生、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策划。同时,注重杭州本地化科普内容的传播,针对科技发展、社会重大事件、公众关注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适时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栏目除日常科普知识的普及外,还应突出应急科普。栏目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规定。

(三)栏目有固定播出的电视频道,基本每周播出1期,全年制作播出不少于50期,每期栏目时长不少于25分钟。同时,突出科协作为科普事业的主要力量,制作长度30秒左右的公益广告在栏目中播放。

(四)栏目版权归双方共有,每期栏目都应明确标明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服务供应商共同主办。

(五)项目实施无投诉和不良反馈。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杭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等;

(三)具有电视栏目策划开展的能力基础和一定的科普栏目实施经验,具有市级以上(含)主流媒体资源优势,有固定的电视频道。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的科技科普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不存在曾承接过我会科普项目但未能按时按质结题或整改不及时的现象;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质条件和要求,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声明等,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事项

(一)本邀请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材料和资格材料,全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若到期,项目申报单位不足3家,申报有效期将延长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杭州市科协科普项目服务供应商采购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照复印件、已实施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谢绝来访。

(三)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杭州科协大楼1311室。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2024年度合作科普电视栏目服务供应商采购申报书.docx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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