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塔镇2024年度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彭塔镇2024年度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彭办〔2024〕18号
关于印发《彭塔镇2024年度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彭塔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塔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彭塔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24)33号)和《霍邱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再次发生。决定于2024年4月到10月,在全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按照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排查整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和各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引导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普法宣传,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网络工作群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应急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各学校要创造条件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结合全镇教育工作安排,推进游泳教育试点。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游泳场馆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为提升学生游泳技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场地。要会同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学校、村委会要于1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各部门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3.联防联控到位。镇宣传办负责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对接县融媒体中心落实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等各项宣传任务,引导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对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中心校和各校(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民政办要指导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自然资源所负责加强对采砂、取土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对职能部门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未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由相关权属单位进行治理管护。水产、农经、农技等单位做好涉农领域沟、塘、渠管理。分管住建的班子成员要对接孟集住建所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责任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责任企业消除施工现场内危险水池、水坑安全隐患。分管交通的班子成员负责指导交管站等单位,对道路、桥梁等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合相关学校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需要实施救助现场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水利站负责镇域内水库、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工作,对所属水域设置永久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指导各村在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以及安全监督管理。文广站负责做好和指导农家乐等休闲区域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并加强巡查监管;利用广播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卫生院负责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应急所负责对接县气象局及时发布强降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司法所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指导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各村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统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检查,定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公布联系电话。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各部门要对管辖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流动巡查,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要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速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总结提升、抓长抓常(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各村各部门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驻点村和学校,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
(二)推进家校社协同。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建督导组,对各村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肃查办。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对村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彭办 [2024] 18号—关于关于印发《彭塔镇2024年度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
彭办 [2024] 18号—关于关于印发《彭塔镇2024年度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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