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采购定点印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FWCS-202406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采购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采购定点印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采购定点印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采购定点印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印刷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
202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
(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
受理)。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最高限价:100%
合同履行期隔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
号”《(政府购物服务管理办法》,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
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
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限公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足区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
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a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42316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19304276122
电子邮件:LNhongr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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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人系代
(盖章)
感兴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