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市监〔2024〕71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的通知
明市监〔2024〕71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4),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序号 | 名称 |
1 | 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
2 | 知识产权转化项目 |
3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
4 | 地理标志培育宣传推广项目 |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申报条件请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我局知识产权管理股,可通过邮寄或者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公示
1.我局作为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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