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增城区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增城区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我区企业绿色清洁生产水平,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服务,区科工商信局拟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我区2024年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9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专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人员(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及专业技术团队。
(三)依法缴纳税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承担过市、区职能部门清洁生产宣传推广、在我区有清洁生产审核经验的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承担我区2024年度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技术服务工作,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增城区企业清洁生产及碳审核工作的通知》(增科工商信字〔2024〕35号)要求,组织开展增城区2024年工信部门牵头推行清洁生产及碳审核企业宣讲培训,确定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目标企业名单及开展审核的形式;根据企业的需求,以自愿为原则,与需要提供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的企业签订审核技术服务协议。必要时,推动年度审核名单外的企业纳入本轮审核范围。
2.协助目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及碳审核技术咨询及验收服务。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要求,对上述确定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提供全流程清洁生产或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含碳审核)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一是指导企业在“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相关信息资料;二是制定资料收集清单,按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开展企业现场审核和资料分析,提出清洁生产改善建议,指导企业筛选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汇总清洁生产和碳审核成效;三是按《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广东省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含《广州市企业碳审核报告》)并提交验收;四是协助企业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工作和按验收意见修改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材料,完成网上平台流程。
3.协助开展增城区工业节能、绿色制造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工厂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材料及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和书面监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绿色工厂专项节能监察专家评审意见)。
4.协助开展增城区节水核查工作,协助对列入核查范围的工业企业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单位产品用水情况、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开展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指标数据,核实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达标情况。
(二)审核验收方式。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审核,按市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三)进度要求。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上述有关目标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并将清洁生产材料修改完善上传“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确保完成2024年市下达增城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任务,完成整个委托服务工作。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8万元,以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五、需提交材料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2023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声明(原件);提供本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包括单位承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政府相关公示文件等)。
(八)单位专职人员情况、专家库等,需列出名单、职称等情况(提供人员职称等证明复印件)。
(九)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了解、工作计划、人力投入(含专家)、提交成果时间、进度安排及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履约能力等。
(十)项目报价书(附件2)。
六、材料提交要求
所提供材料依次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附光盘)。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用EMS快递至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432室,联系人:何小姐,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七、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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