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2024-06-04 10:32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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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24年6月中旬召开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现对听证会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19名参加人员,其中社会代表5名;旁听人员2名;企业代表2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10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社会代表5名和旁听人员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居委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企业代表参加人2名,由物业服务行业代表参加。

(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参加人10名,由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提供书面文字意见。

(四)能保证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有原因无法到场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提前3天告知听证组织部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邮箱:pnhw2526@163.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平南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平南县城区鲤鱼山公园旁),联系人:韦力瑜,联系电话:*******

附: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平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1










2










3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处理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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