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停车卸货场租赁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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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停车卸货场租赁服务的公告
2024-06-04 10:45 来源: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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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大队对查扣或责令停止行驶的涉案车辆停放、卸货,保障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秩序,我大队拟就停车卸货场租赁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平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租用停车卸货场

二、采购需求

(一)停车卸货场选址要求

位于平南县城内或周边,面积不低于10 亩。

(二)卸货场要求

1.卸货场应配备有不少于3 人的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安装有经国家检测资质部门认定检测合格的电子汽车衡,秤台规格3M*16M以上,称重量达到150吨以上。

3.卸货场应为超载车辆提供卸载货物临时存放点,并根据货物的存放需要设置堆场。

4.卸货场应根据货物装卸需要配备有相应的器械,并设有器械存放场地。

(三)安装监控设备要求

安装有全场无死角高清监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卸货场简要概况,包括场所位置、监控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等简要说明;

(三)卸货场布局平面图;

(四)报价函;

(五)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五、中选标准

经现场审核,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服务质量、所在地段便利性、场地设施建设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

六、报名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形式:报名公司自行到我单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8:00。

(三)报名地址: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延长线平南县交通运输局6楼606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平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廖舒芸 电话:0775-*******

平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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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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