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监控系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297076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监控系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297076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 监控系统施工MLHT-JK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510028*****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7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控系统施工MLHT-JK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监控系统施工MLHT-JK1标段
(1)项目概况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位于机场高速与正方大道交叉处,交叉桩号为K14+771.264,本互通改造采用苜蓿叶+双定向匝道形式原位改扩建,同时对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苏源大道段,含将军大道、苏源大道平交口)约 2km 路段改扩建,并在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至苏源大道段)南侧设置独立的人非系统,解决正方大道东西向的人非通行需求。 本项目秣陵互通主线长2181m(MK13+269~MK15+450),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被交路正方大道改造范围长2047.222m(NK0+000~NK2+047.222),采用双向十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互通匝道总长4428.222m,设计速度为40km/h。 本项目全线设置桥梁5座,分别为A匝道桥(新建)、B匝道桥(新建),长987m,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 级;人非桥(新建),长320.6m,荷载标准采用公路人群荷载;新丰渔场桥(拼宽改造),长40m,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正方东路桥(桥面系改造),长75m,荷载标准采用城市-A 级。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监控系统施工MLHT-JK1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监控系统(交通视频采集系统、交通诱导与信息发布系统、交通违法行为检测系统)、控制中心扩容、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以及预留预埋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系统整合、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培训、质保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计划工期:534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开工,预计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内容须含监控系统施工)施工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3.4 企业财务要求:
无。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内容须含监控系统施工)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内容须含监控系统施工)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1 17:30 至 2024-06-18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3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 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 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 9.5 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朱科长
电 话: 025-********
招标代理: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 系 人: 张昌琴
电 话: 025-********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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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控系统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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