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振武营;

2.3 规 模:101厂区高配室、基酒2、6-10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约348万;

2.4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101厂区高配室、基酒2、6-10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7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设备选用招标人指定生产单位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htm">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无在建项目,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本单位2016年4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若为银行转账的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户名: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西州建行营业部

帐 号:4300 1510 0730 5250 1878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101厂区高配室、基酒库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日内退还;投标人开标后无合法理由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于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09:00时至12:00时,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吉首市文艺路15号3楼)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复印件);8、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复印件);

说明:①未按规定委派人员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② 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单位均需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③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6.4 招标人不召开招标答疑会,采用电子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统一答复,投标人自行在邮箱查阅,招标代理公司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龚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15号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

传 真:****-*******

邮 箱:********26@qq.com









标签: 报警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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