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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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HGC--CC-HWZB03-202406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1标段:(002)长春贞达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20
(002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210941521®q4.com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刷楼4楼
七、其他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LHGC-CC-1WZB03-20240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长春贞达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工业气体采购。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总预算金额:35万元.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两个标段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则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
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颜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m)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ccg即.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
违法和不良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包括被授权人应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
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表。
3.9投标人均可向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
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请将以下申请资料
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成功后
填写报名表将采购文件费存入,将申请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2210941521@q4.c0m,邮箱主
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联系电话:17649837995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
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
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
4.2如投标人申请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政(投标人需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采购文件售价:每个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7月01日13时3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玥
电话:0431-8433970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人:胡绍兴

话:176498379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姜玥
电话:0431-843397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人:胡绍兴
电话:1764983799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工业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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